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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能源关税下调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作者:25 发布时间:2012-05-02 文字大小:【大】【中】【小】

           中国政府网4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进一步优化进口商品结构,稳定和引导大宗商品进口,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

           意见中指出,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将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关税,适当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进口关税,适时调整部分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重点降低初级能源原材料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关税。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鼓励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和资源类商品进口。

           虽然我国煤炭需求量巨大,且需求量增长迅速,但是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转变煤炭发展方式的任务仍刻不容缓。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全面部署了2012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工作。《通知》显示,全年计划淘汰落后煤矿625处,淘汰落后产能2347万吨/年。

           随着一批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煤矿陆续投产,煤炭产能释放逐步加快,2011年中国煤炭行业新增产能9500万吨。

           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并指出,重点产煤省(区)要坚决淘汰落后小煤矿,大力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资源连片开发。煤炭生产以大中型煤矿为主,继续压减小煤矿产量。按此要求,以河南省为例,2011年全省煤炭企业数量由原来的530家减至30家,六大骨干煤炭企业产量达到全省总产量的86.9%,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而根据陕西省规划,截至去年6月底,煤炭企业数量由目前的550家减少到120家以内。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去年印发的《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全国煤炭行业“十二五”期间计划淘汰落后产能9718万吨,关停不达标小煤矿2917个,重点淘汰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

           在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由于我国煤炭需求量巨大,也导致煤炭进口和煤炭产量呈现巨大增幅。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也会增加新的产能,而新增产能的技术等各项标准都会有所提高,总体而言,淘汰落后产能应该不会对煤炭产量产生不利影响。”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据当地煤炭管理部门统计,今年一季度,陕西省累计生产原煤9116万吨,同比增加850万吨,增长10.3%;销售8737万吨,同比增加792万吨,增长9.9%。山西省累计完成原煤产量2.18亿吨,同比增加3400万吨,增长18.5%,增速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