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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业绿色调控大幅收紧排放限值

作者:27 发布时间:2012-07-02 文字大小:【大】【中】【小】

       “十二五”期间,钢铁业已经成为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调控的重点目标之一,筹划已久的钢铁业污染物排放各项标准也将于近期逐一落地。

        环保部环境标准所所长武雪芳表示,新标准总体上大幅收紧了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限值,增设了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针对环境敏感地区规定了更严格的水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标准明确规定,全行业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从目前的100-150mg/m3调整为20-50mg/m3,新建钢铁烧结机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从目前的2000mg/m3调整为200mg/m3,同时还增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00mg/m3。这就要求颗粒物通过高效的除尘技术进行治理,二氧化硫可采用安装烟气脱硫设备进行治理。目前,对现有钢铁企业设置了两年三个月的达标排放过渡期,让企业有一定时间对设备进行改造。过渡期后,现有企业必须执行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

        据了解,环保部此次决定修订钢铁工业系列排放标准,分别设置了《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正在按程序会签国家质检总局,将于近期发布。

        近几年,我国对于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形势依然严峻。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了14.29%,超额完成了减排任务;大幅度削减包括火电在内的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全国电力、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分别下降了72.5%、58.1%和50%;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683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2亿吨、炼钢0.72亿吨、水泥3.7亿吨。

        “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仍是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工作,国家仍将继续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2011年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都要比2010年的目标难以完成,钢铁业首年的节能目标也未能按期完成,因此2012年的节能形势只能更加严峻。

        据环保部人士称,未来还将对机动车、工业锅炉、水泥和石化等其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大幅收严排放限值。目前,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已经完成报批稿;水泥排放标准按照部署将于今年出台;工业锅炉和石油炼制的排放标准也在修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