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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升级 淘汰焦炭落后产能将逐年递减

作者:28 发布时间:2012-07-11 文字大小:【大】【中】【小】

        响应国家政策,我国焦炭技术逐年进步,后期可淘汰焦炭企业逐年减少。此次公布,2012年焦炭行业上榜企业有77家,较2011年已经明显减少。据悉,2011年焦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数量共计87家,较2012年数量增加10家; 2011年焦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数量共计1975万吨,今年淘汰产能有所增加;据悉,今年4月26日,工信部正式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其中,焦炭行业当时设定的目标任务是2070万吨,与7月份最新数据相比略多19万吨。

        从淘汰分省数据分析:今年共有15个省1市的焦炭企业上榜。而今年焦炭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最多的省份为山西省,共计643万吨,其淘汰的企业数最高达到15家。可见,2012年山西省政府公布并实施的《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起到较大作用。山西是煤炭大省,也是全国最大的焦炭产地,其焦炭产量和外调量一直居全国首位。目前,山西焦炭产能约1.6亿吨,2011年焦炭产量9000多万吨。而此份额占比全国焦炭产量21%。按山西省规划,未来将形成4个1000万吨级的焦化园区,3个1000万吨级和10个5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到2015年底初步形成“焦化并举、上下联产”的格局,焦炭生产的更多副产品将得到开发利用。

        排名前三的另外两人省市均是西部省市:第二名云南省(245万吨,共13家);第三名宁夏(235万吨,共5家);尾随其后的,四川、重庆、贵州、新疆等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也较大。工信部还要求有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并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同时要求各地,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任务完成公告工作。

        高级分析师穆文鑫称:焦炭淘汰落后产能是一贯的政策,但随着焦化企业准入名单的公布,在政府和市场双重作用下,独立焦化企业产能已经逐年增大,后期焦炭可淘汰范围已经越来越小;“十二五”以后焦炭淘汰测评将除产能外,增加环保等各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