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11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从控股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公司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渝国资[ 2012] 684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审核,同意按该方案推进本次重组工作。
此前相关信息:重庆钢铁拟定增购买资产并募集不超20亿配套资金
重庆钢铁10月24日晚间发布重大资产购买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根据草案,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在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投建的钢铁生产相关资产及配套公辅设施(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公司,同时重钢集团拟对公司在环保搬迁过程中的损失进行补偿;标的资产价值扣除用以补偿公司老区固定资产减损后的部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概括承受与标的资产有关的特定债权债务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作为支付对价向重钢集团购买。本次向重钢集团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3.14元/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9.96亿股。
此外,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2.83元/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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