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公告称,国家发改委已原则同意公司在安徽省缩减钢铁总规模的前提下,实施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项目。
公告显示,钢铁生产系统:项目主要新增工艺设施包括烧结、焦炉、高炉、电炉、转炉、精炼、连铸、热连轧机组、酸洗冷轧机组、连续退火及热镀锌机组等。产品定位于家电、轻工等行业用高端板材以及高速车轮、大型铸钢件等产品。项目实施后,马钢本部年产生铁1355万吨、钢1500万吨、钢材1408万吨,合肥公司具备年产255万吨钢材深加工能力。
公辅设施:1台4万立方米/小时制氧机、1套153.3兆瓦CCPP发电机组、1座400吨/日石灰竖窑。配套建设板材加工配售中心、钢结构加工配送中心等产业项目。
淘汰落后:项目实施后,马钢要淘汰合肥公司190万吨炼铁和200万吨炼钢能力,马钢本部90万吨炼铁、140万炼钢能力。
马钢股份表示,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07.88亿元(含外汇25,473万美元),其中建设投资187.22亿元,建设期利息9.55亿元,铺底流动资金11.11亿元,其中企业自有资金103.94亿元,占总投资的50%,其余部分申请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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