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疆环保厅的第四季度环境违法典型企业名单出台。名单上,有两家企业因为高炉监控和电气环保设备不到位而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新疆环保厅已经责令这两家企业停产整改。这一举措旨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敦促有关企业尽快按要求实施限期整改,达到环保相关要求。
被责令整改的两家企业分别是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阿拉山口胜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发电机组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配套建设2×440t煤粉炉,2011年1月投入试生产,配套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安装3套烟气在线监控设施。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书及批复均不符,且该公司自2011年1月投入试生产至今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据介绍,该公司项目环评报告书中的建设内容为:1×25MW背压机组+1×135MW抽凝机组、配套建设1×130t/h+1×440t/h煤粉炉。该报告书于2007年3月20日获环保部批复,批复中的建设内容为:1×25MW背压机组+2×135MW抽凝机组、配套建设1×130t/h+1×440t/h煤粉炉。项目脱硫设施和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已于2011年8月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针对上述情况,阜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已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生产,要求限期在2013年3月15日前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并处罚金5.5万元。
阿拉山口胜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被现有法人全资收购后,对生产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将原以生铁为主要产品改为生产富锰渣。去年10月,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富锰渣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获得环评批复就已开工建设,同时,还存在高炉出铁口无烟气收集装置、生产设备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原料堆场无防尘设施等问题。对此,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评手续,同时要求博州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检查企业开工建设情况。
据悉,截至2月4日,该公司虽已停止项目建设,但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尚未按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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