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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提议取消钢铁行业核准制

作者:31发布时间:2013-03-05

  近10 年来,钢铁行业的管制在全面强化。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钢铁行业具有“影响环境资源”的特征,而被列为“核准制”管理。在实施中,不仅限于核准“影响环境资源”方面,而是扩大到全方位,并把核准权全部集中到国家发改委。特别是2005 年7 月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对钢铁产业规划、技术政策、装备水平、企业组织结构、投资管理等做了全方位的规定,连高炉、转炉容积大小也做了限定,统一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标志着国家全面强化了行政管理。随之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明显:

  一是“核准制”脱离了市场需求,导致钢铁供求市场严重失衡,钢铁行业发展扭曲。“十一五”末,规划粗钢消费量是3.4亿吨,同期实际消费达到6.2 亿吨,短缺2.8 亿吨,相差82%。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核准制”,严格控制钢铁项目,导致供需长期失衡,进口钢材剧增,钢材价格连年剧增。在巨大的市场拉动下,大量社会资本投向钢铁行业。粗略计算,约占全国钢铁消费量一半以上是未经“核准”但被市场消纳的产能。

  二是核准制导致技术装备“大型化”,出现板材产能严重过剩。《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的技术装备一律要按装备政策实行大型化,并作为核准钢铁项目和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据统计,在实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之前的2004 年,我国共有大型板卷轧机19 套,产能5620 万吨,供需基本平衡。而从2005年到2011 年的7 年间,新建板卷轧机67 套,产能达2.2 亿吨,远远超过市场需求。2011 年板卷轧机生产的板材产量1.3 亿吨,产能利用率仅59%。市场出现了板材价格低于螺纹钢价格的反常现象。

  三是政策导向偏重规模、忽视质量,导致钢铁产能虚增。长期以来,国家在产业政策上注重产量,偏好规模大的企业。而中小型企业往往受到歧视,随时可能遭到行政性强制关停,客观上促使企业过度追求产量,牺牲质量。

  以转炉炼钢为例,讲究质量的企业,转炉吹氧时间在15 分钟左右。而多数企业将时间缩短为12-13 分钟,产量高但质量差。如果普遍提高质量,按全国9.7 亿吨粗钢产能计算,可压缩虚增产能2 亿吨,既可以为社会提供优质钢材,又有效缓解了产能过剩。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为此,我们建议:

  1.取消现行的项目和装备水平“核准制”,实行依法监管。对钢铁发展涉及到土地、环境、能源等条件,建议先由地方政府结合国家总体规划进行审核,然后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管。国家发改委对重点产钢大省的产能实行总量控制,对资源、环境和总量实行过程或事后控制。对生产规模、技术装备等属于企业自行决策的事项,还权于企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2.制定提高钢材质量的标准与规范。鼓励和支持钢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质量。特别是对消费者无力鉴别的钢材质量,如房屋建筑用钢材等,国家应从生产标准、流程管理、质量规范等方面作出细致严格的要求。

  3.采用税收政策抑制过剩产能。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增值税分成的利益机制,继续支持亏损企业“过剩产能”生产,建议取消亏损钢铁企业增值税分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