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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监局严打煤矿安全事故

作者:31发布时间:2013-03-12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产煤县(市、区)进一步加强煤矿事故报告工作,明确强调煤矿发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涉险事故,也属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严格上报。

  近年来,煤矿瞒报涉险事故、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等现象屡有发生,严重影响正常的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知要求,煤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涉险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通知重申,煤矿在生产经营中造成人员伤亡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没有报告的,按瞒报事故依法查处。

  同时要求,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