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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召开煤矿安全宣传会

作者:31发布时间:2013-03-14

  青海召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第九督导组组长彭建勋对《七条规定》作了深入浅出的宣讲,煤矿企业代表分别宣读了决心书和倡议书,各煤矿企业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并进行了《七条规定》的现场考试。

  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1月24日颁布实施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针对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害、设备、人员等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重点问题,提出了“七个必须、七个严禁”的铁七条,旨在切实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2020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目标。

  宣贯会上,义煤集团义海能源公司大煤沟矿矿长侯留月表示: “《七条规定》既是保护矿工安全的生命线,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底线。落实的主体是煤炭企业,矿长是主要责任人。作为矿长,我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现场,深入一线,带好班、值好班,坚决杜绝‘三违’。”“《七条规定》虽然不足200字,但条条是铁律,字字重千钧。保护每一位矿工兄弟的生命安全,不仅是我们应有的责任,也是我们起码的道德底线。我代表煤炭行业数万员工和家属倡议: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决做到不违章作业……”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公司大通煤矿职工崔全号召奋战在百米井下的兄弟们要重视安全,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