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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规范疑问仍在

作者:24发布时间:2013-04-15


    “世界钢铁看中国、中国钢铁看河北”,对中国钢铁行业来说,河北省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在第一批公示符合《规范》的45家企业名单中,河北省内钢铁企业却无一上榜,这一事实备受关注。自《规范》去年10月发布以后,已有19个省(区、市)和3家央企报送了104家企业的申请报告,这些企业2010年粗钢产量占当年全国粗钢产量的60.7%。

     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司长苗治民表示,全国主要产钢地区江苏、山东、辽宁、天津、山西、河南、湖北等地都积极组织申报。“没有申报的主要是企业条件没有达到《规范条件》要求的地区。”这一句话让人对河北省钢铁企业的情况更加怀疑。对此疑问,新金融记者致电工信部,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第一批没有申报的企业主要是两种情况:一是企业确实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第二种就是像河北省的情况。“河北省正在对其省内钢铁企业的结构调整进行重新考虑,所以这次没有申报。”

     由于《规范》规定,申报的企业是以独立法人为单位的,因此,“如果河北省的企业根据现在的情况申报了,我们给做了公示,等省内结构调整结束,有些企业可能会涉及兼并重组或者其他原因,这样原来的法人单位可能就不存在了。”该工作人员说。

- 黑户漂白?

    “我们也在积极准备材料,准备上报,不管有没有准生证,以后就是‘规范的’了。”陈翰林对新金融记者说。陈是某民营钢厂的副总,在钢铁行业暴利的时代,他与朋友合伙建立了钢厂,“我们其实就属于那些未批先建的产能,”他有些不好意思。“根据《规范》标准,我们现在的情况都符合,现在整个情况都不好,我们如果被视为规范,可能也会享受到一些好的政策吧。”

    在钢铁行业野蛮生长的时期,像陈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愿意申报,用陈的话说,就是“黑户漂白”。对此,上述工信部工作人员也坦承,只要符合《规范》标准的都会纳入规范的管理,也包含之前发改委没有审批的。这一点从政策本身的演变也可以看出。此次的《规范》是去年9月由工信部印发的,而其前身则是2010年6月发布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在老版本中,明确规定“附企业申请材料及有关土地、项目核准或备案等审批文件、证明文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而此次《规范》仅需“附企业申请材料”,有关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文件只字未提。“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规范》所要求的六项条件,不管项目是否审批,均可向工信部申报了。”徐向春解释道,在他看来,目前大部分企业都能够达到这些要求。

     即使这样,有关产能洗白的说法,中钢协一内部人士也并不赞同。在该人士看来,并非环保合格了,要求达到了,就既往不咎了。

    “完全两回事,既然产能已经在那里了,工信部做的主要是看它是否规范,看这个企业生产是否符合要求,”他进一步表示,“但这个《规范》并不是要替代其他方面的政策,如果项目未被审批,那发改委方面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而《规范》的意义在于“已经存在了,就不能总是没人管。”

- 后效待显

     从行政审批到设定规范条件,在徐向春看来,这样的变化从动态来看,是有进步的,是产业政策调整的新思路。“以前国家考虑到产能过剩,竞争激烈,资源压力等方面的问题,用行政手段去干预市场,不被批准的就是不合规。”但实际上,没被批准的企业不一定就做得不好。

     苗治民也表示,从行业管理的角度讲,现行管理方法不适应行业发展要求。“近年来,钢铁行业管理主要依靠行政审批,但在巨大市场需求拉动下,企业更多注重规模扩张,致使钢铁产能逐年攀升,2012年高达约10亿吨,多年来通过行政审批手段严格控制产能收效甚微。”

     “现在设置准入门槛儿,不管何种类型的企业,只要达到标准我就一视同仁,如果达不到就追加投资或者退出,不再是发改委包办。”徐向春说。前述中钢协人士对此明确表示,“以后不在公示名单上的钢企,对于他们来说各方面要求就会更高。”

     政策的初衷总是好的,但是最后是否能够落到实处值得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