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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行国内首创煤炭限制开采使用和禁止开采限值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3-04-28

     4月27日,从《新疆煤炭资源开采天然核素放射性限量》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疆煤炭资源开采天然核素放射性限量》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标准明确提出实行无限制开采、限制开采使用和禁止开采的分类监管模式,标准的出台是对国家分级监管要求的细化。其中,放射性活度浓度豁免限值严于国家规定限值,限制开采使用和禁止开采限值为国内首创。

  煤炭资源天然核素放射性是指煤炭中天然存在的核素铀、钍、镭等的放射性。对煤炭开采原料(矿)、中间产品、废物、残留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规定了豁免监管限值,豁免管理的煤炭可以无限制开采使用。

  据了解,我区煤炭预测储量为2.19万亿吨,占全国总储量的40%。近年来,一些国内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相继入驻新疆,积极参与新疆煤炭工业的开发建设和重组改造,投资开工建设了一批千万吨级的特大型煤矿,使得新疆煤炭产量快速增长。

  产能的不断膨胀以及粗放型发展方式的延续,使我区煤炭产业日渐凸显出一些问题。从煤质情况来看,我区部分地区煤炭含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及其辐射水平较高,分布也不平衡,存在潜在放射性危害;从环境保护情况看,我区生态环境脆弱,煤炭资源开发的污染排放量大,有的污染还比较严重。

  “目前,多数开发利用单位工作人员并没有意识到生产操作中的辐射安全问题,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工作人员受到不必要的辐射,周围环境也受到影响。制定这个标准,不仅可以有针对性地加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辐射安全管理,而且有助于提高开发利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对辐射安全的正确认识,有效避免不必要的辐射照射和环境污染。同时,标准的实施也将进一步促使煤炭企业减少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无组织排放。”自治区环保厅核安全总工程师张志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