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煤老板 国企老总挪近亿公款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1970-01-01
隶属首钢的北京京首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汤建新,收受了山西煤老板王连鹏的一点礼物后,竟然挪用近亿公款,提供给王连鹏的山西太谷县京泰煤焦有限公司投资矿山,造成上述钱款至今难以追回,给国有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昨天上午,二人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在一中院受审。
据指控,2004年9月至2006年5月间,汤建新利用担任职务便利,与王连鹏合谋,通过预付货款的形式,变相将公司9823万余元公款,提供给王连鹏用于投资矿山等营利活动。
在昨天的法庭上,汤建新否认起诉书指控其犯有的挪用公款罪。汤建新说,为了使公司扭亏,他于2004年被领导安排与王连鹏联系,并从王连鹏的公司给首钢采购原料。按照钢材业内的运作流程,在合同签订后,要先预付部分货款。汤建新辩解说,后来由于王连鹏公司的铁粉和焦炭等原料的质量出现问题,企业被停业整顿,提供给首钢的原料中断。这期间,他一直催促王连鹏还款。但王连鹏提出想出售自己公司的股份回款,然后将这笔钱归还给汤建新。但由于没找到合适的买家,所以钱也没要回来。
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汤建新以为首钢购买焦炭名义挪用给煤老板王连鹏的近亿公款,都被王连鹏投资了矿山。王连鹏的焦炭厂“断供”后,汤建新还在源源不断地给王连鹏提供“预付款”。为此,汤建新收受王连鹏钱财,并让其安排自己的弟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