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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消费量将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3-07-11

        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战略下,煤炭消费量将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一位煤炭专家说,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以及山东城市群煤炭消费量今后将被严格控制。

       日前,环保部就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草案向河北省征求意见,提出河北到2017年底煤炭消费量比2010年净削减1亿吨(原煤)。

       根据河北经济统计年鉴数据,2010年当地煤炭消费量为2.49亿吨标煤,折合原煤3.5亿吨。以此为基数缩减1亿吨煤炭消费量,意味着河北煤炭消费量要回到2005年以前的消费水平(2005年河北省煤炭消费量约合2.56亿吨)。

        河北经济结构以钢铁、电力等重型工业为主。近十年来,河北省煤炭消费量占其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一直在90%左右。对河北而言,净减少1亿吨的控制幅度“压力山大”。

        为此,河北省政府专门向环保部门发函:提出考虑到河北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恳请将净削减煤炭消费量调整为2500万吨标煤,折合3500万吨原煤,也就是将2017年的煤炭消费量控制目标定在3.15亿吨左右。

        此前,河北省环保厅编制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中拟定的煤炭消费控制目标是,到2017年,该省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减少4000万吨。以2012年河北省3.89亿吨的煤炭消费量计算,这一《方案》中的2017年控制目标设定在3.49亿吨左右。

        显然,无论是前述向环保部发函提出的目标,还是《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拟定的目标,都与环保部的期待相去甚远。

        近十年来,中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平均高达0.7左右,限制煤炭这一主要能源消费意味着地方经济增速和工业发展受限。基于此,国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迟迟没有出台,在总量指标的分解落实上中央和地方存在严重的分歧。

       目前,钢铁是河北第一产业,粗钢产量超过全国总量1/4,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1/3。河北省提出用5-8年时间,将钢铁产能从目前的2.86亿吨压减到2亿吨。

        有河北省政策研究官员认为,削减煤炭消费应发挥碳交易市场,调高脱硫、脱硝电价水平以及财政补贴杠杆作用。出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对于中央强制削减能源消费政策,地方的讨价还价将伴随政策制定和落地的全过程。

        基于此种状况,如果国家要求地方强制执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地方考虑税收、就业等方面压力,可能采取其他变通手段,煤炭统计数字可能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