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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贷款条件审批趋严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3-07-24

  业内人士认为,多部门“合力”治理产能过剩问题乃大势所趋,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是当前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以煤炭为代表的产能过剩行业难以享受到贷款利率下限放开“红利”。据悉,商业银行对煤炭企业贷款条件审批趋严,今年以来煤炭贸易商通过应收账款或承兑汇票质押进行融资的比例明显增多。

  从多家煤炭贸易商了解到,煤炭价格持续低迷令银行放贷谨慎情绪陡增,银行贷款审批条件日趋严格。与2011年各银行争抢煤炭贷款客户的情形相比,可谓“冰火两重天”。

  山东某煤炭企业负责人说,2011年时,多家银行密集推出煤炭类融资产品,并以“利率低、放款快”等优惠条件许诺,争相向煤炭开采和贸易企业贷款。如今,不仅单一小贸易商取得贷款很难,就连小型煤炭企业通过联保联贷等方式想从银行贷款都已经行不通了。

  某银行营业部人员表示,自6月“钱荒”问题暴露之后,调整信贷结构已成为重要目标,目前各银行对于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领域发放贷款均较审慎,贷款审批条件空前严格。以煤炭为例,不仅需要审批相关销售额和资金业务流水,而且还要重点把关企业的资质等级。“相对而言,我们更愿意给规模较大的国企放贷,小的煤炭企业拿到贷款已经相当困难。”某银行人员向记者透露。

  今年煤炭贸易商通过应收账款或承兑汇票质押进行融资的比例明显增多。煤炭贸易商从五大电力集团处所获得的应收账款或者承兑汇票为抵押,到期后电力公司直接将欠款还给银行,煤炭贸易商则向银行支付相应的贷款利息。相关分析认为,今年以来,煤炭贸易企业的应收账款明显增多,现金流相对紧张,银行对放款非常谨慎,导致这种贷款方式较盛行。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以来,我国年平均增加煤炭产能4亿吨,产能建设超前。业内人士表示,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助推因素主要来自两点:首先是前些年大规模的煤炭固定资产投资释放了大量产能,其次是主要产煤省区资源整合与技术改造矿井陆续进入投产期。

  相关分析认为,银行对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审批趋严,表明了国家“调结构”的决心。今年5月,发改委、工信部曾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其中特别提到,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保障合法债权安全。7月上旬,国务院要求,对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通过保全资产和不良贷款转让、贷款损失核销等方式支持压产退市。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资,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

  央行日前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积极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产能过剩行业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政策,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深化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扎实有效推进。

  业内人士表示,在调结构的大背景下,今后多部门“合力”治理产能过剩问题是大势所趋,未来金融服务将在煤炭行业限制新增产能方面提供更多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