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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煤炭经济二十条”力保省煤企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3-07-30

  7月26日,山西政府网披露,针对近期煤炭市场持续下行的局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条相应措施,力保该省煤企。该措施体现了政府提振煤炭行业的决心。预计,对煤炭企业的基本面有一定缓解作用。

  20条措施主要包括,为企业减负、促进煤炭销售、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等;其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对煤炭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最为直接。目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煤产量10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煤产量5元,两者均按月提取,计入生产成本;暂停以上两项费用,可使煤炭企业明显减负。

  不过,根据山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山西大部分煤炭企业的煤炭销售价格已逼近生产成本线,近半煤炭企业出现亏损。目前由于规模优势,山西省大型国有煤炭企业生产成本基本维持在每吨360元至390元左右,由此测算,两项费用暂停提取会降低企业生产成本4%左右,对煤炭企业生产成本影响不是太大,该措施对煤炭企业的影响,更多地体现在对政府提振煤炭行业的信心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