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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 企业个人减负

作者:27发布时间:2013-08-15
   据报道,8月1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称,发改委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将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预测,今后每年将会减少企业和个人负担2亿元。

  发改委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今年1月份,发改委就已经对包括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在内的多项收费予以降低。

  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时,就把加快推进机构改革作为会议主题,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成为政府重点要做的9项任务之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跟政府的公共服务相联系的,一般来说,面对社会公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一般都是不收费的,对于个别公众能够享受到的服务,比如汽车驾驶员的驾照,并不是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则需要收费。

  《通知》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14个部门,具体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因私护照费(因丢失补发护照)、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公证费(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国内植物检疫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商标注册收费以及翻译专业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部分考试考务费等。

  在公布的减费名单中,公证收费中的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费标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并大幅度降低;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

  此外,商标注册费中的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国内植物检疫费标准降低20%;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等考试考务费标准降幅达25%~50%。

  竹立家认为,“现在减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针对个别公民能享受到的服务的收费,同时,降低收费也和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联系,就是让公民和企业的活动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通知》要求各省对按规定权限由本地区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于9月底前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发改委表示,此次降低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2亿元。

  “通常来说,在发达社会,行政事业收费一般都很少,价格很低。这也是我们今后改革的方向,同时也是盘活市场、盘活社会发展的手段。”竹立家建议,在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还要坚持检查小金库,把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坐实。

  在采访中,多数专家表示,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今后还会陆续公布一些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