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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废钢自动进口许可影响甚微 市场期待进一步开放

作者:27发布时间:2013-09-04
   2013年8月26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13年60号公告,公告决定自9月1日起取消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其附件内容中包括海关编码为7204410000-720450000的废钢。公告出来后,废钢行业喧哗四起,该公告一度被部分商贸人士误解为自此以后废钢可以自由进口,而不再受环保资质的限制。有分析者日前就此咨询了商务部外贸司官员,得到了官方的相对权威而合理的解释。

  据了解,此次商务部取消废钢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其主要目的在于促使贸易便利化,而非取消对废钢进口的监管。相关人员表示,60号公告颁布后需进口废钢企业仍需环保证及国内收货人登记证,国外供应商仍需具有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即AQSIQ证,并需做装运前检验。目前废钢进口流程中,唯一改变的是,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后,废钢进口企业不需在每次进口废钢时再向海关部门报备,省去了一个环节。商务部相关人员表示,根据商务部规定,在之前废钢进口过程中,废钢进口企业每次进口需向海关部门备案,而这个环节相关部门只需在3-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即可,据相关进口企业经验而言,即便是比较快的,一般备案工作也需两个工作日,此次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取消,可以省去进口废钢企业的一个环节,人员及时间上提供一些便利,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影响。

  据海关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进口废钢497.4万吨,占全年统计废钢消耗量的5.9%左右。由于我国工业化进程相对较短,废钢资源相对紧缺,我国每年仍需进口一批废钢以补充国内废钢资源。02年-2005年间,每年进口废钢铁的量在750万吨-1000万吨之间,占全国钢铁企业废钢铁利用量的20%左右。2006年-2008年三年间进口量大幅下降,与国家严格控制钢铁产能、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以及国际废钢价格较高有关系。2009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废钢铁价格下跌,我国钢铁企业趁低进货,进口量大幅攀升,突破1000万吨。11-13年,由于国内钢铁市场形势较差,国内钢厂严控原料成本、减少使用废钢,进口废钢量较少。

  近两年来废钢进口量在低位徘徊,同时,废钢批准量也在钢铁市场不景气,钢厂申请进口较少的情况下而处低位。在废钢进口许可证审批中,有环保部所审批的环评部分,同时也有进口废钢的数量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可作为原料但必须严格限制进口的废物,由国家环保局统一审批,由国家商检机构列入强制性检验商品目录实行强制检验。目前的废钢进口依旧在环保部的审批下,并由商检机构检验,由于废钢的特殊性(污染、放射物质、洋垃圾等)不会像矿石一样被放开进口管理。

  近两年,由于钢铁市场不景气,而废钢价格居高不下,进口废钢价格一直处于高位,我国进口废钢量连年下降。与此同时,国内废钢消耗量也在减少,这与国家所提倡的多吃废钢、少吃矿石的节约能源的环保型炼钢理念相悖。商务部颁布的60号文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目前可以进口的废钢企业一定的便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其进口废钢的积极性。但于没有进口废钢资质的企业而言,自动进口废钢许可管理的取消是没有实质意义的。同时对于目前已经在进口的废钢企业而言,影响亦不会很大。因为当前影响我国废钢进口的最主要原因是国际废钢价格较高,而国内钢铁市场不景气,限制了钢厂进口废钢的积极性。同时,国家对废钢进口市场的监管,使得国内进口废钢的门槛较高,废钢进口资质仍只掌握在少数的钢厂及贸易商手中,市场的相对封闭使得废钢进口市场的活跃度较低。

  总结而言,商务部60号公告的发布不会对目前的废钢市场造成实质的推动,贸易便利化只能对当前已经在进口的废钢利用企业有一定流程上的简化作用,不得不说,市场曾只是空欢喜了一场。但取消废钢的自动许可进口管理,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信号:国家仍在推动废钢产业的发展,并对废钢进口的流程监管中进行简化,同时公告的发布引发了市场的极大讨论,也说明目前市场对废钢进口的关注度极高。60号公告的颁布或许将是废钢进口市场逐步活跃的一个导火索,市场也在期待废钢进口市场的进一步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