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八一钢铁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下称“南疆钢铁”)因买卖合同被陕西中盛源工贸有限公司(下称“中盛源”)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南疆钢铁给付焦炭货款2628.35万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3.59万元。
此次合同纠纷源于2012年12月,南疆钢铁与中盛源签订《焦炭购销合同》,约定由中盛源向南疆钢铁提供焦炭。令双方始料未及的是,2013年6月,焦炭到货后出现质量问题,中盛源对此表示不认同。双方几经协商未果,中盛源提起了民事诉讼。
此次纠纷的主体南疆钢铁表现欠佳,在今年还被指拖累八一钢铁业绩。8月底八一钢铁公布2013年半年报,半年报显示其实现营业总收入120亿元,同比下降15%。2012年底八一钢铁以4.8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南疆钢铁100%股权后,2013年开始并表。但今年上半年南疆钢铁亏损1.38亿元。
时至今日,南疆钢铁主体产能建设尚未完成。南疆拜城的两个主要项目,一是总投资87.8亿的300万吨钢材产能,主要产品为棒材、线材和薄带,今年上半年投产140万吨产能,项目总体进度完成75%;另一个为总投资18亿的120万吨配套煤焦化项目,上半年项目进度仅为48.4%。有分析人士指出,从上半年发展情况来看,未来还有约30亿元的资本支出。
此次合同纠纷或又将为南疆钢铁带来经济损失,不过八一钢铁方面称,因该案件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其影响。
与此同时,八一钢铁陷入的另一起诉讼案件,即成都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鞍钢国贸”)诉八一钢铁及西宁俊峰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下称“西宁俊峰”)一案也于日前执行完毕。根据八一钢铁同日披露的这起诉讼进展显示,八一钢铁收到西宁中院执行裁定书,因西宁俊峰营业执照已吊销,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该院扣划其银行存款361.6万元。
该纠纷源于2009年3月,鞍钢国贸与西宁俊峰签订《买卖合同》,在此合同基础上,与八一钢铁签订《三方销售协议》,并于当月向八一钢铁汇入全额货款4841.94万元。但西宁俊峰至今欠货4513吨,价值1585.6万元。
历时四年的纠纷案直至今日才落下帷幕,该裁定对八一钢铁的本期利润将产生影响。八一钢铁表示,已对本次扣划款项中的348.26万元确认预计负债,减少2012年度利润。余款13.34万元将增加2013年度营业外支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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