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上期所螺纹钢和线材期货正式上市。2010年时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稳步发展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继续推动重要大宗商品期货品种上市”。随后的两三年里,钢铁相关商品期货上市速度进一步加快——2011年4月15日,焦炭期货上市;2013年3月22日,炼焦煤期货上市;2013年10月18日,大连商品交易铁矿石期货合约上市交易。与此同时,上期所热轧板卷期货、铁矿石指数期货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之中……至此,金融衍生品全面覆盖钢铁产业链的格局已经逐步形成,并在进一步延伸和强化。
那么,金融衍生品的全面深入发展,对于钢铁产业本身而言意味着什么?给这个产业将带来哪些大的挑战和机遇?作为这个产业链的各环节主体又该如何面对,并采取有效对策?我想与业内同行做一些基本的分析和探讨。
一、期货市场的首要功能是发现价格,发现价格对于钢铁产业宏观面的意义主要是对定价权的影响。
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有三个:发现价格、套期保值、投机功能,其中价格发现是首要功能,是期货市场主要的现实立足点。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至于产业宏观面的影响,就是市场定价权的问题。前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表示“……继续推动重要大宗商品期货品种上市,……逐步形成有效的市场定价和风险管理机制。”由此可见,高层对期货市场的定位亦未出其右。
其实,我国作为大宗商品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国,对大宗商品的定价权的缺失一直来都是社会各界反思和讨论的话题。具体到钢铁产业,前几年进口铁矿石被屡年涨价的无奈事实更是让业者嘘唏不已。激烈的争鸣之后,政府与业界上下对通过发展商品期货来夺取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的认识应该已达成一致。近两三年来各商品期货能够快速推出,应该离不开这个大的战略背景。
这里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
一是何为定价权?定价权在这里并不是指操控价格的能力和资格,而是指汇集商品买卖主体和信息并进而形成为广大市场接受和认可的价格的能力,核心是能提供一个平台,进而能够参与价格的形成。
二是期货市场并不等于定价中心。有了期货市场只是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要想形成价格中心,该商品一定区域范围内有影响力的生产、流通、消费主体和金融资本(即所谓的“知情者”),都要参与到这个平台交易。就此而言,从获取定价权的国家战略出发,商品期货上市后,国内各方市场主体应当要参与,这是第一步;随后逐步开放期货市场,让国外的市场主体能够参与其中。只有这两步走完,才可能达成目标。
因此,对于钢铁产业而言,相关商品期货市场的发展为争夺行业在一定区域的定价权,提供了基础平台和可能性。但这个战略目标,需要通过微观层面企业的参与来实现,只有业内企业、金融资本以及国外更多的主体参与其中,形成的价格才能逐渐得到广泛认可,这个过程也是我国钢铁产业整体在国际大宗商品竞争格局中地位和话语权不断增强的过程。
这是关于定价权的第一个层面问题。有关定价权的第二个层面是产业链内部各环节定价权的问题。在钢铁相关商品期货推出之前,钢铁现货市场的定价权长期以来主要集中在供应方,但近两年来由于供应相对过剩,这一趋势正在被弱化。钢铁上游原材料的市场定价情况不尽相同,焦炭的定价权仍在钢厂,但铁矿石的定价权一直为矿石供应商所掌控。
但随着螺纹钢线材期货的发展,以及焦炭、炼焦煤以及铁矿石期货的上市之后,产业链内部定价权主要集中在供应端的情况应该会发生一些变化。其中,钢厂对于钢铁产品的定价话语权将进一步弱化,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定价权也会弱化。这里,除了产业链定价参与各方的话语权趋于均衡之外,整体上一部分产业定价权也必将由金融资本来分享。
二、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在微观层面对企业的影响,在于能够为企业经营创造规避风险的条件。
首先,由于供应过剩的压力突显,近一两年来钢铁生产企业间的竞争已趋于白热化;与此同时,受产业调控的影响,行业资金也在不断外流,这使得企业处境更为艰难。期货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可为企业优化生产计划提供信息,企业可根据期货市场的价格信号,合理组织生产;另一方面,期货市场还为企业带来产业之外的新买家——金融资本,对企业而言等于是新增了一类客户和销售渠道。
第二,当前困扰企业的除了低迷行情,还有一个头痛的问题就是成本居高难下。然而,如前所述,钢铁相关商品期货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增加了钢铁企业的采购渠道,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作为采购一方的钢铁企业的话语权,从而有利于降低企业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第三,价格发现对于企业最为直接的影响,还应该是提供了一个套期保值的机会。产业链各企业不仅可以通过期货市场锁定成本,同时还可锁定利润,最大限度地规避现实经营的风险。
三、随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金融资本参与力度加大,商品的金融属性进一步增强,商品价格波动也将更为敏感和频繁。
期货市场发端于现货市场,作为现货市场的高级形式,其标准化合约增强了市场流动性,会吸引大量金融资本参与其中,这是期货市场不同于现货市场的根本特点。在期货市场发展初期,期货市场通常是作为现货市场的补充,但随着期货市场参与群体增加,交易量放大,期货市场将逐渐对现货市场产生影响,甚至在与现货市场的互动关系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当前在国际上,有色金属和石油等大宗商品交易价格基本已经唯LME、NYMEX、IPE等期货市场马首是瞻;在国内,SHFE也已成为国内现货铜交易的定价中心,铜现货商每天一定要根据上海铜市当月期货合约早盘的价格,或者考虑当月期铜合约的平均价以确定现货铜的基准价。
而金融资本的参与,将使得期货市场价格对各类信息,包括对这些信息的预期变得更为敏感和透明,波动也将更为频繁。届时,商品价格不仅受供需关系影响,还受到金融市场的直接影响。
这样,不论某一企业是否参与期货交易,都将承受期货市场频繁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当然,这个风险是可控的,或者说对于产业企业来说,这种波动恰恰为企业转移现实经营的风险创造了条件。关键在于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的理念和尺度,是像金融资本那样以获取投机利益为主,还是套期保值为主。
四、随着期货市场的开放,产业企业无论有否参与国际贸易,都将直面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如前所述,尽快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将其建设成为区域性进而世界性的价格中心,已成为一项战略任务。而要实现国际或者亚洲定价中心的战略目标,期货市场的开放是很快可以看到的事情。事实上,在已经挂牌的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已经明确提到,“探索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
可以预见的是,允许境外交易机构参与商品期货交易将丰富国内期货市场的参与主体,有效扩大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投资者队伍,在改变市场的参与主体结构的同时,也会相应改变交易者的行为模式,这些改变必然共同促进国内外期货品种的价格同步化,进而影响到国内大宗商品现货价格的走势。
五、随着期货市场的深入发展,品种体系更全,市场更厚实,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联动趋于紧密,钢铁及其相关产业的商业模式最后也将迎来变革和升级。
正如前面提到的,随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行业定价机制将会发生改变,即所谓的“商品定价基准期货化”。期货市场不再是可有可无,而将成为现货商每日需要参与或者密切关注的市场,更多的现货商将充分利用现货与期货两个市场的机制和资源。与此同时,整个产业上下游交易方式和结算方式也将会发生变化,中间流通环节将向能够提供增值服务的方向转变,许多中小贸易商可能将被整合淘汰。
除此之外,金融资本参与商品交易的分量加重,产业可通过期货市场间接吸引着金融资本的参与和融通,缓解资金因政策调控从行业流失的压力。最后,随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开放,吸引着全球范围的现货商及投资主体参与进来,这时,国内产业企业不论有否从事国际贸易,实际上都已经在跟全球范围内的商人和投资者在做交易了。
因此,期货与现货结合、产业与金融互动、内贸与外贸一体化的现代综合性商品服务商,应该是产业未来可以预期的商业模式升级方向。
六、产业企业需对金融衍生品市场建立起理性的认识,主动接触,全面学习,有效参与,为我所用。
不可否认,当前国内期货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交易品种不足、市场体系单薄、影响力弱,参与者不够成熟、不够专业,市场投机成分过重、期现转换不够顺畅等等。然而同样不可否的是,在上述这些问题中,交易品种不足、期现转换不顺畅的问题是平台和机制的问题,假以时日,可以陆续完善。
但是除此之外的其他问题,似乎都与市场参与者相关。
由于起初对期货市场的认识不够,参与定位不够明确,许多产业企业以投机理念参与期货交易都以失败而告终,这一情形使得业内企业对期货市场的认识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把期货市场妖魔化。觉得期货市场就是一个赌场,产业企业是绝对不能碰的。许多国营企业也一度被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期货交易。而事实上,在美国曾出现过这样的案例,一个小型农村粮食合作社的股东们对其董事会没有充分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提起诉讼,结果法院判决小型农村粮食合作社的股东们完全胜诉。显然,期货市场作为一个避险工具,应该受到产业企业的重视和理性对待。尤其在当前较为困难的市场形势下,不妨思考一下,如何通过期货市场这个工具走出困境。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产业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也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而且,相对于技巧的培训,正确理念的培养可能更为重要。
其实,相对于欧美国家金融衍生品市场100多年的历史积淀而言,我国衍生品市场起步发展还不过是20来年时间,而且在这20来年里,金融衍生品市场真正快速发展的也就是最近的十来年。无疑,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跟发达国家水平的差距是巨大的,但是,这个巨大的差距本身不正好也标明了我们未来的方向和潜力么?……或许,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来源:钢联资讯
Copyright (c) 2025 www.dri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奥沃冶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津ICP备11000233号-2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247
电话:022-24410619 传真:022-24410619
E-mail:12088020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