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进口铁矿石配额过去一度是国内调控钢铁产能的重要措施,眼下借助上市铁矿石期货,意在放开市场管制,形成新的价格形成机制,进而助力国内获取国际钢铁定价权和过剩产能结构调整。”参加铁矿石期货上市研讨会的国家发改委官员称,“化解”过剩产能非一日之功,但打通监管通道,还定价权于市场,也是本轮改革的应有之意。
4天前,10月15日由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起草、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再次将新一轮产能调控推向风口浪尖。
在分析师波看来,出现产能过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主导的盲目投资,所以要使过剩产能化解落到实处,突破口在于解决地方政府之间与中央的利益博弈,摆脱地方一味追求GDP的发展模式。
首提从“抑制”转向“化解”
虽未病入膏肓,却已冰冻三尺——国务院在《意见》中指出,2012年年底,中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而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行业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
相比此前的4月和7月分别出台的过剩产能整治政策,此次《意见》提出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路径。对于产能过剩的行业确定了明确的政治目标。
钢铁行业要压缩钢铁产能总量8000万吨以上;电解铝行业要求2015年底前淘汰16万安培以下预焙槽,对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大于13700千瓦时,以及2015年底后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产能,用电价格在基准价格上上浮10%;平板玻璃深加工率则要求达到50%以上。水泥行业则要求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总体看,国务院要求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通过提高财政奖励标准,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等措施,鼓励地方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2015年底前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业内人士认为,从各个行业的总产能上看,被淘汰的落后产能占比“杯水车薪”,要完成上述目标不是难事。
“这次称为‘化解’,而不是以往的‘抑制’或‘遏制’或‘清理’,就可以看出国家对产能过剩的整治思路正在发生变化。”国家发改委相关产业司局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也可以理解为此番“化解”背后,是一大批“黑户产能”将在地方政府帮助下获得合法身份。
该人士表示,此前的国家政策主要是依靠限制市场准入进行行政审批,而本次明确以市场主导机制为主,着重发挥企业在产能清理中的作用等。
还权于市场
产能过剩调控政策年内三度加码,显现决策层对于整治资源低效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迫切态度。而在行政命令之外,也能看到政府力图利用价格机制,还权于市场调控的思路。近期多个期货品种部署加快即是例证。
“以铁矿石期货为例,从源头上看,铁矿石价格受制于国际巨头,其价格走势也一度脱离钢材的下游需求和基本面,进而出现了钢铁价格不取决于下游需求,反而由原材料即铁矿石价格涨跌而决定、最终导致中国钢铁工业亏损累累的窘迫局面。”10月18日参加铁矿石期货上市研讨会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某领导指出,期货市场是欧美经济体调控产能的主要工具之一,发改委等层面此番放行铁矿石期货背后,也暗示国家对于本轮产能调控志在必得。
“政府眼下的压力不再是GDP多少,转而变为贯彻中央决策的执行力和环境整治。这个大方向基本确定了。”上述工业协会人员表示。过去政策管制太多,导致需求不振的同时,原料价格却一路维稳甚至飙涨,进而导致钢厂等加工环节变成了被压榨的对象和亏损大户。价格机制不活造成资源匹配效率低下,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却利润率走低。
在经历了一轮行政审批权下放之后,动辄数十亿元乃至上百亿元的钢铁、电解铝行业投资,由过去采取中央部委审批制转由省级地方政府把关,向上报备。“换言之,地方政府弄虚作假的违纪成本将显著增加,由市场博弈而产生的终端价格势必会反作用于上游环节,进而理顺过剩产能行业的定价机制和管理机制。”
记者获知,氧化铝、纯碱、电力等与过剩产能戚戚相关的上游原料的期货品种,亦已进入研发范围,不排除快速推出,以助力过剩产能结构调整。
考核追责地方官
调控过剩产能之路始于2003年,《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最早进入调控的只有钢铁、水泥和电解铝三个行业,随后的10年来,包括船舶在内的多个行业纳入调控范围,然而各行业却频现“屡调屡增”。
钢铁产能从2003年的3亿吨增长至目前的10亿吨;电解铝产能从同期的554万吨增加到2765万吨;水泥产能则由同期的8亿吨增长到了29.4亿吨。
“9月底一个钢铁行业研讨会上,新疆的一个小县城还卖力向参会嘉宾推介当地的钢铁项目,宣称当地具有优惠的土地、税收、电价政策。”一位不愿具名的钢铁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大量的钢铁、电解铝企业仍向中国西部地区转移和扩产,产能过剩在西部进一步加剧的形势非常明显。
显然,GDP考核压力下,是寻求政绩的地方政府导演出这幕“屡调屡增”的荒诞剧。在此背景下,《意见》中,特意突出了地方政府作用,将遏制重复建设、“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就成了“亮点”。
上述国家发改委相关产业司局人士表示,根据本次政策,将会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建立健全责任延伸制度。对违法违规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监管不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次政策中强调了对地方政府的约束,比起以往有所加强。”分析师表示,“化解”产能过剩最根本的仍是要推动市场的调控倒逼作用,政府则应减少直接干预,加强监管。
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本次《意见》仍只是一个大体的实施纲领,后期还将出台更为具体的土地、金融、财税、价格等细化配套措施。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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