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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钢铁厂两职工不满考勤打伤人 获刑六个月

作者:27发布时间:2013-11-08
        据报道,从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韶关钢铁厂两名职工因无故不参加班会,被班长将其二人的考勤打为旷工,心生不满联手将班长打致轻伤。日前,该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今年6月28日,被告人冯海、张徐无故不参加班会,被班长何某将其考勤打为旷工,于是二人商量如何去找班长算账。当晚23时50分许,两被告人来到韶钢三钢厂西头厂门口,这时何某刚好下中班路过,冯海即冲上前去朝何某的胸前踢了两脚,接着张徐用拳脚殴打何某上半身和头部,致使何某胸部、肋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何某右侧肋骨骨折,属轻伤;右侧气胸,属轻伤。次日凌晨2时许,两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在事后赔偿了受害人2.1万元,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海、张徐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两被告人在犯罪以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且能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