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11月12日闭幕,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起“全面改革总动员”。一个月来,全会部署的多项改革已现雏形或已经启动,有报刊据公开报道统计,《决定》60项改革任务已有至少17项启动。在此,我们选取反腐、司法、民生和政府职能转变4个角度进行了观察。综合新华社电
反腐倡廉
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与规范频出新招
继11月下旬公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中央12月8日又公布了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意在革除公款吃喝“顽疾”,被媒体冠以“26条铁律”。分析称,几乎每一条新规的制定与发布,都能展现中共高层的反腐意志。
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反腐工作也迎来了重要的转折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原则、方向和具体思路得以进一步明确。
三中全会闭幕后,中央纪委次日即在京召开会议,就相关改革作出部署。后又连续多日在其官方网站刊发对《决定》的系列解读文件,内容涉及“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监督”和“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等方面。12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指出,将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
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他今年全国两会上关于“制定离任国家领导人礼仪规定,明确退休官员待遇”的提案已经得到答复。提案承办单位在答复函中称,正在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订,党和国家领导人生活待遇规定也正在研究修订。
中组部近日也出台新规,明确地方干部考核不再以GDP论英雄,不搞GDP及增长率排名。这被外界解读为通过干部考核制度改革推动党风政风转变。
目前,试点财产公开、改革纪检体制等多个反腐新动作也在进行之中。针对反腐“加速度”,舆论指出,这不仅显示了中共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也是对三中全会强调制度反腐的积极回应。
司法改革
防范冤假错案,司法公开成亮点
一个月来,最高法力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以司法公开为突破口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思路已然明晰。
三中全会闭幕不到10天,11月21日,最高法率先迈出改革大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同日,最高法官方微博、微信开通;11月27日,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最高法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提出要把司法公开作为司法改革的突破口,会后《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外发布;12月4日,最高法举办“12·4”公众开放日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0日也公布了《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
规划》,提出深入推进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细化执法办案公开的内容、对象、时机、方式和要求,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分析指出,推进信息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法治进步的重要支点。随着近期一系列举措的出台,中国在健全司法运行体制方面的相关改革已经进入实施环节。
三中全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据媒体报道,多地已经停止劳教审批。上海、长沙等地的劳教学员已全部释放。北京市劳教局一位负责人称,在今年年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可能正式宣布劳教制度废止,劳教废止具体实施方案也将有望在年底公布。
民生领域
“生、老、病”新政密集出台
三中全会后,各有关部门针对三中全会部署,就“单独二孩”、高考改革、延迟退休、养老体系等民生议题密集出台政策,体现让民众分享改革成果的施政思路。
随着三中全会公报公布“单独可生两孩”,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日前表示,各省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时间。关于高考改革话题,教育部网站12月7日披露了已经制定完成的考试招生改革总体方案的部分细节,总体方案和高考改革等配套实施意见将于明年上半年出台。针对三中全会决定“研究制定渐进式
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精神,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要分步走,用较长的一段时间完成平滑过渡。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近日称,将综合构建涵盖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制度体系框架,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这方面法规。
舆论分析称,与“生、老、病”息息相关的改革方案在一个月内密集问世,成为三中全会后改革的最大亮点,“民本精神”在中国未来新一轮改革中的烙印,正在变得明确、切实和生动。
行政改革
继续职能转变,抓紧“放手”
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商务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舆论分析,这是政府服务于市场、站好位的一个重大改革举措。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然在加速推进。国务院12月4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公司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还审议通过了对进出口关税条例等16部行政法规作出修改的决定草案。通过修订以上法律法规,使今年以来推出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严格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审批流程等改革措施在法律层面得到落实。
12月10日,国务院又再度公布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公布82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此前一天,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这被认为是政府“放手”的又一举措。
政府的放手还体现在社会组织的去行政化。教育部12月初首批核准6所高校的章程,去行政化倾向明显。民政部部长李立国12月5日表示,争取在明年1月份之前,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中选择100个左右的单位进行试点,让其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并在明年铺开试点工作。
另外,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舆论分析,这不仅仅是政府职能的调整,在反腐等方面也具有重大意义。
那些误读
三中全会结束后,各方热议改革,改革在成为焦点的同时,也出现误读情况,尤其是在单独二孩政策和土地改革方面。
误读一:“单独二孩”等同“单独二胎”
回应:卫计委相关人士澄清,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误读二:抓紧抢生“单独二孩”
回应:卫计委相关人士称,单独二孩是长期政策,无须抢生。另外,目前各地计划生育工作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抢生仍将被处罚。
误读三:小产权房将转正
回应:国土部与住建部11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11月24日两部委再度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对在建、在售的坚决叫停,并依法查处”。
误读三: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
回应:相关负责人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不能自由买卖。可以买卖的是在宅基地上的住房财产。
误读四:农村土地都可以入市
回应:相关负责人称,不是所有土地都可以入市,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
误读五: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
回应:相关负责人称,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的是经营权,承包权作为物权依然不许抵押。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涉及15个领域60项具体任务。如今距十八届三中全会落幕已有一个月。通过梳理公开报道进行统计,已有至少17项具体改革任务开启。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决定》提出,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商务部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决定》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证监会11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决定》提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中国人民银行12月8日公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决定》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
中央组织部12月10日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决定》提出,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
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决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财政部12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决定》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公司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在法律层面落实已有的审批改革举动。
12月10日国务院再度公布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
《决定》提出,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教育部12月初首批核准6所高校的章程,所有985高校将在明年6月前完成章程制定,所有高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完善税收制度。
《决定》提出,推进增值税改革。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将从2014年1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
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决定》提出,完善设市标准。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12月5日表示,民政部将提出对1993年制定的设市标准的修改意见,形成和完善新的设市标准。
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决定》提出,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0日公布《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提出,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据新京报报道,多地已经停止劳教审批。有消息称劳教废止具体实施方案有望在年底公布。
《决定》提出,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最高法11月21日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决定》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11月25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据此制定并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决定》提出,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全国政协常委葛剑雄近日透露,相关部门正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订,党和国家领导人生活待遇规定也正在研究修订。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决定》提出,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12月5日表示,教育部已经完成制定考试招生总体方案,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决定》提出,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住房建设部12月6日联合财政部、发改委发布通知称,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
《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阐释“渐进式”,会提前若干年预告,且每年只延迟几个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决定》提出,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放心保)和救助制度。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12月5日称,民政部将综合构建涵盖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制度体系框架,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这方面法规。
《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11月16日表示,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望明年初开始逐步实施。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决定》提出,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12月5日称,全国性行业协商会明年铺开去行政化试点。同时4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逐步试点和铺开。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决定》提出,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国务院12月2日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决定》提出,调整理顺边海空防管理体制机制。11月23日,中国国防部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并表示将适时设立其他防空识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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