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效果突出的项目;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节能、节材、减排方面的技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以及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项目;环境保护产品研发、生产及环境保护服务等项目;具有示范意义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废渣、废气的利用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等项目;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和氢能等开发利用项目;自愿参加并通过相关机构认证或审核的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清洁生产等项目;获得国家、市政府资金支持,符合保税区重点鼓励范围的项目;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宣传、技术知识培训、学术研讨、交流、展览等。
该项资金纳入保税区年度财政预算,由区安全监督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资金申请受理、节能减排效果审核等,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行公示制。保税区同时将制定发布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重点鼓励项目名录,便于企业申请查询。来源:环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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