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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诉讼案中有忧有喜

作者:24发布时间:2014-01-20

    虽然山东钢铁在去年年底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济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和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预计可获得收益2.77亿元,缓解了目前的资金压力,也使得2012年巨亏38亿元、2013年前3季度继续亏损逾亿元的山东钢铁,2013年度实现扭亏成为大概率事件,但纷纷扰扰的“保兑仓”诉讼,依旧是悬在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17日晚间,山东钢铁公告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下称“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诉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下称“山钢济钢”)及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钢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案,已于近日下达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山东钢铁与山钢济钢在其擅自发货造成的损失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涉案金额为银行承兑汇票垫付款本金5670.72万元及利息108.18万元,并负担32.71万元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对此判决,山东钢铁依旧提出上诉,“故本案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程度及影响时间尚待最终审理结果。”

    不过,也有好消息传来。山东钢铁同时称,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于2013年12月31日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山钢济钢在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涉案金额为银行承兑汇票垫付款本金1.98亿元。“因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不再对山钢济钢主张任何实体权益,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山东钢铁表示。

    这也是继民生银行撤诉后,山东钢铁收到的第二份 “新年礼物”。2013年12月24日晚间,山东钢铁公告称,已于当日收到江苏高院签发的《民事裁定书》,此前与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涉及4.81亿元贷款代偿案件,原告已经撤诉。因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承担,对山东钢铁利润没有重大影响。但对于撤诉原因,公告中并未透露。

    对于银行频频撤诉的原因,市场猜测,这可能是地方政府在内部协调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