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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自贸区建设 支持具备条件地区发展自贸园区

作者:27发布时间:2014-01-28
   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刊登题为《2013年我国对外开放继续深化》的文章指出,在总结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文章说,2014年,在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方面,将继续改进国外贷款管理,提升贷款使用效益。统筹研究资本项目开放条件下的外债管理,推动外债管理由金融危机时期防范风险为主,转向经济转型升级时期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为主要目标。促进转型发展,提高外国政府贷款的质量和效益。落实发债规模,推动境内机构赴港发债工作。丰富国际商业贷款方式。适度扩大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规模。改革完善外商投资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继续深入研究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有关问题,提出既符合我国实际又与国际接轨的负面清单。

  加快自贸区建设,特别是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扩大自贸协定实施效果,探索与更多的国家建立自贸区。深化双边经贸合作。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加强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的经贸合作。深化与周边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经贸合作。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加强与发达国家的政策协调,深化与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务实合作,力争通过对话磋商解决贸易纠纷。在总结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发展自由贸易园。

        上海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