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推进目标,重组兼并相关双方将在协议签订基础上,于10月底基本完成主体企业到位和证照过户换发工作,11月份全部通过验收。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近期发布《关于重组整合煤矿过渡期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确保具备条件的矿井及时提出申请,完善相关手续,实现安全生产”,而对于重组整合方案批准保留、原有证件齐全有效的生产矿井,在新的主体管理团队到位后,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以在办理变更新的证件期间组织生产。分析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山西煤矿将陆续复产。
从已批复和正在批复方案的情况看,山西省煤炭矿井个数由2598处减少到1053处,压减比例达到60%,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全部淘汰关闭,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其中,90万吨/年及以上的综采机械化矿井占到2/3,平均单井规模由36万吨/年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在小煤矿退出的同时,山西省太钢、焦炭集团、能源产业集团、国际电力集团等不以煤炭为主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也全部退出了所办煤矿的控股权。
重组整合后,山西形成了以股份制企业为主要形式,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格局。在全省整合后保留的1053处矿井中,国有、民营和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分别占19%、28%和53%。
按照山西省的部署,从9月起,所有重组整合主体企业将全部到位,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续的工作重点将转入到证照变更和复产阶段。
因此,山西省后续复工矿井尽管会保留较多,但由于复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产量释放也是陆续的,短期内山西省的原煤产量增加的空间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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