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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年焦炭出口同比增4.9倍 占全国出口总量的85%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4-02-07
       从太原海关获悉,按照收发货单位口径统计,2013年,山西省出口焦炭397.4万吨,同比增加4.9倍,占全国出口总量的85%。
 
        近两年来,随着我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的基本完成,我省焦炭生产力进一步提升,全省焦化企业数量从223户减至80户,减少64%,户均产能由70万吨提高到200万吨,提高了近2倍。但是,近年来,国际钢铁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全国焦炭出口量锐减,我省焦炭企业积极开拓出口市场促进焦炭生产。在兼并重组后的企业中,我省有焦炭出口记录的企业有31家,其中国有企业仍为出口主力,民营企业增长迅猛。“继东盟、韩国等出口市场外,2013年印度和日本为我省焦炭出口主要国家。”太原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按收发货地口径统计,2013年山西省焦炭出口量397.4万吨,占全国出口总量的85%,全国出口焦炭的主要货源地仍然是山西省。
 
        随着国家取消焦炭出口40%的关税,出口成本降低,提升了我国焦炭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国外企业逐渐增加了对我国焦炭的采购力度,焦炭出口量呈恢复性增长。但是,在充足货源的情况下,我省焦炭产能过剩的问题持续严峻。太原海关有关人士表示,2013年,国务院连续发布文件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长效机制。这意味着,2014年,我省焦炭生产的工作重心将集中于如何走好“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的平衡木的问题上,政府将全面清理、分类处置违规项目,严禁上马新增产能过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