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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编织监管网络:业务拓展至油气煤炭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4-02-14

  国家能源局正编织一张几乎全覆盖的监管网络。

  2月13日,国家能源局下发《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以闭环监管工作方式,维护能源市场公平公正,监管工作涉及七个方面28项内容。

  按照监管文件,能源局首先加强简政放权后续监管,防止出现变相审批、假放权。2013年能源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项,占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的29%。最具代表性的是下放风电、水电(非主干河流)、太阳能发电等审批权,下放常规燃煤火电项目审批权。

  接续2013年工作,能源局将在七个方面开展重点专项监管。包括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电力交易秩序专项监管、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

  其中,对简政放权后能源项目的监管将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重点监管项目核准及开工建设情况,对项目落实核准文件情况进行监管评价。

  在电力市场建设上,能源局计划全面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是电监会时代推行的改革路线,在能源局重组后有较大进展。2013年湖南、四川、山西、甘肃等成为改革试点新成员。

  按照能源局制定的计划,今年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力争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直接交易,并提出“交易电量不低于全社会用电量的3%”的目标。这一数字在2011年只有不足千分之二,直购电并面临“优惠电价”“变相支持高耗能”的质疑。

  对能源市场秩序和自然垄断领域监管是重头戏。其监管内容包括: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管电网公平开放,监管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年度合同电量确定与执行,监管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监管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征用情况等。

  能源局将促进电源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出台《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组织修订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监管办法,选择10个省级电网企业组织开展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发布监管报告,公布输配电成本水平。

  此外,国家能源局将监管业务拓展至油气、煤炭领域。研究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重点对油气管网设施输送(储存)能力及效率、接入申请与受理、合同签订与执行、信息公开与报送等情况实施监管。鼓励煤炭企业与用户签订中长期煤炭合同,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