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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产能过剩河北省拆除16座高炉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4-02-24

  河北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唐山、邯郸、秦皇岛、邢台、张家口等5个设区市,集中拆除15家钢铁企业高炉16座、转炉3座,压减炼铁产能671万吨,炼钢产能149万吨,打响2014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第一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在去年11月24日组织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第一次“周日行动”基础上,近日,河北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第二次“周日行动”。2月23日,河北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唐山、邯郸、秦皇岛、邢台、张家口等5个设区市,集中拆除15家钢铁企业高炉16座、转炉3座,压减炼铁产能671万吨,炼钢产能149万吨。

  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在唐山现场指挥拆除工作。河北省钢铁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已于此前基本完成,第二次“周日行动”拆除的设备,不属于落后产能的400立方米以上高炉7座、炼铁产能357万吨,占53.2%,3座转炉炼钢产能149万吨。通过这次集中行动拆除设备,年可减少煤炭消耗40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9700吨、烟粉尘排放7000吨。

  钢铁行业是河北化解过剩产能和推进污染治理的重点,河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产业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以壮士断腕精神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由钢铁大省向钢铁强省转变。

  至此次集中行动之前,对应国家下达的产能压减任务,河北已拆除高炉44座,拆除转炉、电炉57座,压减炼铁产能1385万吨,炼钢产能2176万吨,22家企业已不再具备钢铁冶炼能力。加上此次行动拆除的设备,累计拆除高炉60座,转炉、电炉60座,压减炼铁产能2056万吨、炼钢产能2325万吨,年可减少煤炭消耗124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35万吨、烟粉尘排放2.42万吨。

  此次集中行动,是继去年“周日行动”之后,河北省政府组织实施的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又一重大举措,进一步向全省钢铁企业释放了化解过剩产能的强烈信号,彰显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坚强决心,为确保完成今年压减粗钢1500万吨的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为全面实施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积累了经验。下一步,河北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把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差别电价、水价政策,统筹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做好结构调整、职工安置、债务化解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