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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1970-01-01
 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提出了到2011年,全省矿井数量减少到1000处,矿井单井生产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形成三个亿吨级和四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目标。煤炭产业规划期为2009-2011年。

  《规划》提出,将全力推进煤炭产业整合,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培育大型企业集团,稳步推进大基地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产业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快煤炭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发展非煤产业,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把煤炭吃干榨尽,走煤炭工业新型化道路,努力构筑稳定、集约、清洁、安全、多元的煤炭产业体系,实现煤炭大省向煤炭强省的转变。

  《规划》提出八大发展目标

  1.煤炭生产能力保持合理水平。到2010年,煤炭生产能力9亿吨/年。到2015年生产能力9.6亿吨/年。

  2.关闭小矿和兼并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到2011年,全省矿井数量减少到1000处,矿井单井生产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到2015年,煤炭矿井数量控制在800处左右,单井生产规模达到120万吨/年以上。

  3.产业集中度大幅度提高。到2011年,形成三个亿吨级和四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大集团煤炭产量占到全省的75%以上。到2015年,大集团煤炭产量达到全省的80%以上。

  4.产业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到2011年,所有煤矿实现采掘机械化,综合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综合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60%。到2015年,练台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5%,综合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

  5.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成效。到2011年,大型煤炭企业主要污染源治理达到国家标准,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70%以上,矿井水复用率达到80%以上,达标排放率为100%。到2015年,所有煤炭企业主要污染源治理达到国家标准,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85%,矿井水复用率达到90%以上。

  6.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1年,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要求,煤炭矿井资源回收率达到50%;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70%,煤层气(瓦斯)抽采量达到70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50%。到2015年,煤炭矿井资源回收率达到55%,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80%,煤层气(瓦斯)抽采量达到100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70%。

  7.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11年,煤炭开采、煤机装备和煤化工关键技术研发取得进展。到2015年,煤炭开采、煤机装备和煤化工关键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煤炭液化实现规模化生产,地下气化进入工业性试验。

  8.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到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好转,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3人以下。到2015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人以下,煤炭职工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治。建设三大煤炭基地

  《规划》提出,根据国家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煤—电—路—港—航为一体的晋北动力煤基地,煤—焦—电—化为一体的晋中炼焦煤基地和煤—电—气—化为一体的晋东无烟煤基地。积极培育大同煤矿、山西焦煤、平朔煤业、阳泉煤业、潞安矿业、晋城煤业、山西煤销等企业成为亿吨级和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为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按照三大煤炭基地规划布局,重点加强北、中、南三大煤炭外运通道建设,进一步建设和整合煤炭集运系统。重点推进山西中南部出海大通道的建设,加快大秦线、邯长复线、侯月线等扩能改造。同时,加快地方铁路建设,形成“一环、二纵、五横”的格局。围绕煤炭主产区分布和煤炭流向,建设公路运煤通道和矿区公路。

  狠抓安全 严格煤矿职工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煤炭行业职工队伍建设,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考核和管理,切实做到持证上岗,凡未经正规培训的员工一律不得下井。

  《规划》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煤炭企业要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切实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树立“安全就是政绩”的执政观,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全面开展安全整治,强化现场管理,突出抓好矿井瓦斯治理、防治水、综合防尘等重点环节、重点系统、重点部位的管理,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来源:中国能源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