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但创新的应用及推广,依然挑战重重。笔者近期了解到,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了多项节能减排的自主创新项目,解决了不少世界性难题。但是,这些创新技术大多局限在企业内部,缺乏成功的推广应用,造成了“墙内开花”的尴尬。
据了解,像外高桥第三发电公司国内首创的大型超超临界机组FCB(孤岛运行)技术、世界首创的直流锅炉蒸汽加热启动和稳热技术等创新工艺,都是从项目规划之初就将创新方案融入进去,在设计、组建、安装等过程中都结合了创新理念。然而,目前中国已投产的电厂占大多数,要在原有工艺基础上融合新技术,不少得“大刀阔斧”地进行技术改造,成本投入巨大,有的甚至需要全盘重新建设,因此这并不现实。而在一些新建的发电项目中,即使新技术能够被认可,但是决策方观念保守不愿承担风险,终究还多是沿着老路走。
除了保守观念影响新技术普及,国内的创新技术推广机制也不够完善。笔者了解到,尽管不少企业有节能减排的愿望、有改进技术的动力,但是自身在资金、人力、技术等客观条件上有所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创新技术难以推广应用。
在国外,创新技术推广已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其中一种就是风险投资机构、技术拥有者和技术改造需求三方形成利益共同体。也就是说,在技术认可的前提下,需要技术改造的单位提供改造机会,资金来源于风险投资,而技术拥有者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为了形成多赢的局面,通常来说,三方会签订效益分配协议。比如说,前5年,由于需要技术改造的单位没有承担改造成本和风险,因此通过技术改造所起到的节能减排效益,全部归技术拥有方所有(一般包括政府的节能补贴、减少的耗煤量所创造的经济效益等),以后逐年减少;而技术拥有者再将这部分技术服务回报和风险投资方分成。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每年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客观、公正的独立检测。
这样一种合作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取长补短,最终使三方各取所需。需要技术改造者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技术拥有者得到了技术服务回报,而出资的风险投资家也获得了投资回报。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一种合作模式,能将创新技术在更广的范围内推广应用,提升了整个社会的技术水平和节能减排效果,使技术创新摆脱“孤芳自赏”的尴尬。来源:解放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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