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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严禁企业投资钢铁煤炭等20项目

作者:24发布时间:2014-05-27

      河北省邯郸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实行项目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的通告》,明确了包括钢铁产业、煤炭产业、电力产业等在内的9大产业、20项禁止企业投资的项目,对于违规建设项目的企业和个人,政府将依法严厉查处;对不严格履职尽责、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严格问责。

  邯郸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武庆珍表示,负面清单是给不开放的行业或受限制的商业活动列一个清单,明确告诉企业哪些领域、行业是限制甚至禁止活动的,只要未列入名单的,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相比较而言,负面清单管理可以简化项目投资审批管理,在项目投资准入方面更加透明,使市场准入更加规范。“负面清单”管理将有效杜绝和防止落后、过剩和“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能项目的准入,从根本上为邯郸市项目建设严把关口。

  附件一: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项目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的通告

  邯政告201412号

  为科学引导项目投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防治污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结合邯郸实际,在全市实行项目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属于负面清单内的项目,禁止新建。各级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金融等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提供土地、电力、授信等要素支持。

  二、对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和新建:

  (一)凡是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内的项目;

  (二)凡是属于国家过剩产能行业中的简单搬迁和新增产能项目;

  (三)凡是不符合我市城乡发展规划相应功能区产业发展定位、影响邯郸长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项目。

  三、对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又不存在第二条情况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为允许投资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投资管理和建设、运行监管。

  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和绿色崛起引进和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项目业主责任制,强化项目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项目巡查、稽查等监管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坚决制止和防范违规建设项目。对违规建设项目的企业和个人,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不严格履职尽责、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特此通告。

  邯郸市人民政府2014年5月12日

  附件二:邯郸市第一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

  本清单共包括九个产业类别,共二十项禁止投资项目,适用于在邯郸市辖区内投资的各类企业及个人。今后将根据国家和省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及邯郸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或补充。

  一、钢铁产业

  1.不能实现减量置换、兼并重组、升级改造,仅简单搬迁和新增产能的钢铁冶炼、热轧项目;

  2.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

  3.公称容量10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二、煤炭产业

  1.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2.未报批矿区总体规划、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单井井型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项目。

  三、电力产业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热电联产外的燃煤发电项目。

  四、装备制造业

  1.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2.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3.直接以燃煤为主要能源,余气、粉尘不能综合利用,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铸造、锻造项目、人工翻砂铸造生产线。

  五、化工产业

  1.不进入园区的化工项目;

  2.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

  六、建材产业

  1.水泥熟料及普通水泥项目;

  2.平板玻璃项目。

  七、轻工产业

  1.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和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细木工板生产线;

  2.化学制浆造纸。

  八、纺织产业

  1.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200钳次/分钟以下精梳机、5万转/分钟以下气流纺设备的棉纺生产线;

  2.入纬率小于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的织布生产线。

  九、农林产业

  1.种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

  2.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