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还提出,凡是年能耗量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的港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都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单列“节能篇(章)”,并经评估机构评估、部能源管理办公室组织审查;深入研究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开展降低营运船舶污染物排放及能耗的可行性研究;重点抓好船舶防污染、防泄漏及港口防污能力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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