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安监总局等12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明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必须完成进一步推进矿产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明年年底前,需按照经批准的整合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整合任务。
国土部负责人昨日在解读《通知》时表示,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开展、参与整合的积极性,确保进一步推进整合工作顺利开展,《通知》明确了三项优惠政策。一是被整合矿业权周边的零星边角资源、不宜新设矿业权的深部资源可按计划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整合主体。二是国土部将根据有关地方整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已确定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基础上,经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协商,适度调整向其倾斜钨、锑、稀土等矿种开采总量指标。三是对整合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国土部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优先考虑安排国家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项目等。
据了解,从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多次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矿山数量从上世纪90年代的28万个减至目前的不到12万个。但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关系的调整,整合工作并非一帆风顺。(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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