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各设区市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第一批)和全省淘汰城区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根据任务分解表,河北省2014年计划淘汰炼铁产能940.5万吨、炼钢产能320万吨,合计淘汰1260.5万吨钢铁产能。分析人士表示,河北省作为中国第一产钢大省,在全国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中理应担当重任。但落后产能的退出需要时间,在国家对环保、大气污染考核加强的环境下,这一过程将有望提速。
“国家部委已明确将补助因产能过剩而关闭的小型钢铁企业,这将促进一些企业的有效退出。”上述分析人士如是表述。通知指出,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考核,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此外,通知还强调指出,要重点督促企业对已拆除完毕的落后设备及时进行废毁处理,杜绝落后产能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严禁企业因设备即将关停而突击生产,杜绝列入淘汰计划的设备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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