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演愈烈的“雾霾”问题,已成为我国生态环境中大气污染危害升级的突出标志。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撰文认为,从煤炭资源税改革切入的配套改革势在必行,这不仅对于我国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中的地方税体系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我国针对基础能源与环保重大问题,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应对和化解雾霾等环境威胁的长效机制,具有全局的、长远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长足进步,目前仍具有一定的“黄金发展”特征,但物质资源环境制约和人际利益关系制约互动交织而成的“矛盾凸显”,已带来潜在增长率“下台阶”和对于发展可持续性的明显压力。今年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财税改革中,把资源税“从量”变“从价”机制覆盖到煤炭,已列入改革事项。
对此,贾康提出,下一阶段有必要积极推进从资源税改革切入、逼迫电力价格和电力部门系统化改革,并进而引发地方税体系和分税制制度建设来推动新一轮税价财联动改革。新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的一大关键,是抓住我国煤炭市场价格走低的宝贵时间窗口,推出将资源税“从量”变“从价”机制覆盖到煤炭的改革。主要把握好两大要领:第一,是掌握力度,于上述配套改革中使大多数企业在比价关系变化面前,经过努力可以继续发展,少数企业被淘汰出局——可酌情渐进地做多个轮次,每次出局的便是所谓应被淘汰的“落后、过剩产能”;第二,是当比价关系变化传导到最终消费品时,及时适度地提高低保标准,使最低收入阶层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而中等收入阶层会自觉调整消费习惯,趋向于低碳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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