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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平鲁如何推进煤矿兼并重组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1970-01-01
 

作为全国百强煤炭县区之一的朔州市平鲁区,近年来,坚持不懈地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使全区的煤炭业初步形成了一个国有大企业大集团、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的产业新格局。全区的煤矿总数由2000年的145座关减到25座,压减近83%,其中,国有大企业、大集团办矿12座,地方集体、民营企业办矿13座。煤炭产能由2006年的1551万吨提升到3000万吨,增长近1倍。煤矿的平均单井规模由2006年的年产20万吨提升到如今的年产120万吨。


平鲁区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的经验发人深省。其最可贵之处是,清醒认识形势,深刻理解中央和省里部署和决策的正确性,敢为人先,自觉主动,从而收到了动手早、效益好的先发效应。同时,该区既坚持顾全大局,服从国家和全省的总体利益,又坚持以民为本,维护地方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既坚持市场经济原则,以企业间的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为基础,又坚持依法行政,从而有力地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自觉主动,敢为人先,在深刻理解国家和省里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有水快流”思想的主导下,平鲁的煤矿遍地开花。到2000年,全区煤矿总数多达145座 (不含中煤公司所属的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形成了“小、多、散、乱”的不良格局。


200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针对全省煤炭行业存在的问题,先后开展了关井压产、明晰产权、资源整合等工作。2006年以来,我省又进一步提出了煤炭行业“关小、并大、集团化”的方针。为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搞好整合,平鲁区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意见的批复》,以及国家发改委的《煤炭产业政策》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不是下边哪一级的随意行为和权宜之计,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比如,国务院文件中指出,必须“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这就是说,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再比如,国务院文件指出,要“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统筹煤炭产业与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这就是说,煤炭产业走大企业、大集团发展道路,是事关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战略举措,对建设大型煤炭基地、保证煤炭供给有决定性意义。又如,国家发改委在《煤炭产业政策》中指出,“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年产120万吨。”这就是说,在山西建设大基地、大企业集团、现代化大煤矿是国家的明确要求,我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是在坚决执行国家的政策,而绝不是什么“土政策”或“政策多变”。


在吃透国家有关精神、提高认识水平的前提下,平鲁坚定不移地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的步伐。2006年,该区先后关闭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70座,产能由2000年的1000万吨提升到1551万吨,煤矿的单井平均产能提升至年产20万吨。2007年,该区实施再一轮整合,全区煤矿总数由75座进一步关减到48座,煤矿的单井平均产能达到年产45万吨左右。2008年初,平鲁安排计划投资20多亿元,在全省抢先一步对符合条件的矿井进行了有序的、大规模的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坚决取消炮采,代之以最先进的综采技术。该区当年建成年产90万吨以上的大型综采矿9座,正在建设的还有6座,总产能提升到年产2610万吨。


2008年9月以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煤炭产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平鲁区区委、区政府认为,平鲁先行一步推进煤矿的整合、重组、改造已使本区经济受益匪浅,但这项工作进行的还不彻底;现在省里有了明确的要求、规划和部署,绝不可错过这一时机。该区以中煤、阳煤、同煤、国电、山西煤运等8家大企业、大集团和华美奥、西易等两家地方骨干煤矿集团为主体,对原来的48座地方煤矿连同3座市直矿再次进行了整合,一步到位淘汰了年产90万吨以下的矿井26座,保留矿井25座,核定产能达到年产3000万吨,平均单井规模达到年产120万吨。


强化措施,“三个到位”,确保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稳步推进


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是我省煤炭工业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它既是生产力的大发展,又是生产关系的一次大调整,其牵扯面之广、影响力之大、震动程度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


平鲁区区委、区政府对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为了稳步推进这项工作,该区努力做到了“三个到位”——


组织领导到位。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挂帅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区长亲自召集主体企业和被兼并重组煤矿开展对接谈判,坚持企业互动协商、平等交易、中间组织促成,必要时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原则,从而加快了协议的签订,确保了整合工作的有序推进。区里的有关部门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指导、协调。在办证服务方面开通了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责成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及时与省市部门沟通,实现对口对接,及时上报审批资料。设立专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选派专人跟踪服务,以提高工作效率。


促进整合各方思想认识到位。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和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大力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和省里的有关部署、原则、方案等,宣传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的意义,从而在全区上下牢固确立了“早整合早发展、不整合难发展”“早改早主动、不改就被动”的思想,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执行政策和规范到位。该区既注意执行上级有关政策的严肃性、坚定性,又注意提高执行的灵活性,使之更符合区情,更能有效解决问题。比如,在兼并主体资格的确定上,打破所有制界限,坚持国有、民营一视同仁,一个标准,实行强进弱退、大进小退、优进劣退。在兼并主体的选定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地方骨干企业,地方企业不具备条件的,引进外边的大集团。同时,严格整合重组的时间进度和标准要求,该哪个阶段完成的绝对不允许推后或延迟。


通盘权衡,统筹兼顾,在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中妥善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


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是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必然会引发许多矛盾。平鲁区区委、区政府十分注重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既让合法的资产权益和其他“既得利益”得到保护,又让原有的惠民政策得以延续,努力做到让被整合的企业满意、让整合的主体企业满意、让地方政府满意、让利益相关的农村满意。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坚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


正确处理整合双方的利益关系。坚持对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正当权益受损的给予合理补偿,全力维护企业的主体利益和自主权。在对被整合方的资金补偿上,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做好两权价款和矿井投入的补偿。在兼并协议中明确规定,重组期间所欠缴的各种税费仍由被兼并的原企业缴纳,不给兼并的主体企业增加不应有的负担。对一些划入中煤集团煤田范围的地方煤矿,其原分配资源尚未采完的,允许基本采完后再行整合。纪检监察部门在整合重组工作中全程服务、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有效防止了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事情发生。


正确处理地方利益与大局利益的关系。该区坚持地方利益与全省大局利益的统筹兼顾,坚定不移地执行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同时注意保护本区利益不受大的损失。比如,一是要求整合后新成立的属省里大集团的煤炭企业要在当地登记注册,保证税费上缴渠道不变;要求中煤等中央企业整合的地方煤矿须将税收留在当地;同时,要求整合重组的煤炭企业都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支持当地的新农村建设、公益事业和环境治理,解决好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保持重组前的利益分配格局基本不变。二是优先让有条件的地方煤炭企业作为主体进行整合重组。三是整合后的各煤炭企业安置职工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被兼并企业的职工,对一时得不到安置的被兼并企业职工采取适当的社会保障措施。


这次平鲁部分或全部有偿出让煤矿的两权价款和固定资产价款达40亿元左右。对此,平鲁区区委、区政府及时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积极鼓励、引导这些资金留在当地,投向煤炭深加工产业特别是新兴和高科技产业,以促进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支柱产业的多元化、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由于对各方面利益关系做到了通盘权衡,统筹兼顾,各种矛盾得到了妥善解决,因而确保了全区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平鲁90%的煤矿签订了整合重组协议,7家大型国有企业、2个地方集团、6个地方骨干矿井作为兼并重组主体已接管了矿井,平鲁的煤炭产业正在翻开全新的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