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力争超额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470万户以上,并提前谋划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
“今年是棚改工作十年来的变革之年,这轮棚改在政策上更加系统,更成体系,并且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目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新一轮的棚改政策和以前相比有了比较大的变化,同时也有了更多的融资渠道。
央企棚户区纳入 尝试共有产权方式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2014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其中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全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在2013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在2013年到2017年这一期执政内,再增加一千万套的棚户区改造的项目。
住建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然而,目前棚改的进度与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此次发布的《通知》,首次将央企棚户区明确纳入棚改规划。要求各地区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
选点布局上,棚改安置房不再是独立的区域,也被纳入新型城镇化的整体布局。《通知》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鼓励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在场部集中安置,促进国有林区、垦区小城镇建设。
以往,棚改中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目前期工作慢等问题。《通知》首次明确了棚改安置住房小区的具体配建项目和建设标准,应遵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标准更具体清晰,操作性更强;同时,明确“涉及配套养老设施、科教文卫设施的,还应明确配建的设施种类、比例、面积、设施条件,以及建成后交付政府或政府收购的条件等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条件”。
同时,棚改住房安置还将首次尝试探索共有产权的方式。过去,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是以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此次《通知》则明确提出,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棚户区改造任务重、链条长,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推进。根据《通知》要求,市、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共同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方式,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支持棚改 国开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
今年470万套棚改的投资规模上万亿元,仅靠财政支持,缺口较大,尤其是目前尚未改造的棚户区大多位于中西部地区、独立工矿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些棚改建筑密度很大,商业开发价值较低,实施改造很难实现资金就地平衡,属于难啃的“硬骨头”。
不过,任兴洲对记者表示,新一轮的棚改工作有了更多的融资渠道。首先,中央和地方的补贴每年都有所增加,地方市县具体落地棚改的时候也有一些投入;其次,国开行现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开行和地方签署统贷统还的协议,以贷款的方式支持;再次,地方融资平台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和商业银行合作,在银行间的市场上通过交易商协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类似于私募债,可以弥补地方上资金的不足。
值得关注的是,8月4日发布的《通知》还要求推进企业债券创新,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发行债券,优化棚户区改造债券品种方案设计,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与开发性金融政策相衔接,扩大“债贷组合”用于棚户区改造范围;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棚户区改造。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棚户区改造融资体系。
“未来将在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的同时,将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在棚改中的作用。”齐骥介绍,国家开发银行已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纳入国家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与项目资本金可在年度内同比例到位。同时也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
作为我国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主力银行,2013年发放城镇化贷款8950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贷款超过3423亿元。国开行的保障房及棚户区改造贷款规模已占同业的半壁江山。
2013年,国开行又获准通过软贷款回收再贷方式,5年内发放棚户区改造过桥贷款1000亿元,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
今年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由国开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积极参与,重点用于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
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以来,国开行新增承诺棚改贷款676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近18倍;已发放贷款2195亿元。其中,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来发放贷款1949亿元,同比增长433%。
7月21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央行对国开行进行了注资,且并非以再贷款的形式,而是采用一种全新的货币投放方式——PSL(Pledged Supplementary Lending),即抵押补充贷款。而的本次PSL主要用于国开银所支持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国信证券分析师钟正生表示PSL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实际上起到了定向降息的作用。与其他属于政策支持的三农和小微相比,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国企或政府背书,相对风险较低。
中国联合商报
原标题:今年棚改目标超470万户 融资渠道将更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