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渤海商品交易所推出的原油远期电子交易的标的是国内进口占比最大的中东原油。
与石油同时上市的首批品种还有焦炭,也诞生了中国焦炭的全球交易价格。据了解,焦炭合约交易单位为1吨/手,报价单位为元/吨,最小变动单位是2元/吨,每日涨跌幅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最小交割单位为200吨,交易所收取0.8‰的手续费,履约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20%。原油合约交易单位也是1吨/手,报价单位元/吨,每日涨跌幅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最小交割单位为1000吨,交易所收取手续费为0.5‰,履约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20%。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早些时候发布了原油、焦炭连续现货交易合约上市公告,将焦炭和原油的首日指导价定为1550元和4350元,并规定合约上市21个交易日后方可提供交割申报。
18日收盘时,两品种运行平稳。其中,原油合约全天最高价4170元,最低价3850元,波幅8.3%,最终报收于4076元,较上市首日指导价4350元下跌6.29%,全日共成交147.75万手;焦炭合约全天最高价1625元,最低价1420元,波幅14.43%,最终报收于1620元,较上市首日指导价1550元上涨4.5%,全日成交94.5万手。
据介绍,目前渤海交易所实行的是"连续现货交易",即指交易商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商品的买入或卖出的价格申报,经电子交易系统撮合成交后自动生成电子交易合同,交易商可根据该电子交易合同约定自主选择当天或延期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这有别于期货交易和通常的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交易,更类似于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可展期的当日现货(cash)交易。另外,为平衡每日实物交割申请未获得满足的交易商的利益,连续现货交易还采用了延期交割补偿制度,其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设定为每日合约交易价格的万分之二。
不过,有专家指出,目前中国仅仅中石油等五六家机构拥有原油进口权,不具备现货交割的条件,如果现货交易所无法实现大量的现货交易,其投机性将令人担忧。对此,渤海交易所董事长阎东升表示,由于原油进口权、交易权都由国内几大国有石化公司所掌握,因此目前渤海商品交易所还只能是价格发现平台,并不能让石油生产企业实现大宗原油的买卖。不过,该交易价格应该能对国内石油贸易产生一定影响。交易所希望在此平台上打造出一个新型的原油报价体系,继而推动中国石油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
来源: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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