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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加大对煤炭市场的管控力度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4-09-23

  昨日,从兰州市工信委获悉,兰州市工信委2014~2015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近日召开,会上明确提出,今年“冬防”期间,兰州市加大对煤炭市场的管控力度,在继续对近郊四区煤炭市场进行管控的同时,还将扩大对远郊县区煤炭市场的监管范围,连搭乡、定远镇、来紫堡乡、和平镇、忠和镇、九合镇、树屏镇等7个乡镇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近郊四区煤炭市场监管力度,平均每两周检查一次,用煤高峰期每周检查一次,及时处理私自生产型煤、销售非专营市场煤炭产品等违法行为。检查二级网点进煤、售煤记录,“型煤装箱,块煤装袋”等环保储煤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销售掺杂劣质煤炭、扰乱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的二级网点,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二级网点外流动售煤、非法售煤等违法行为。

  继续实行煤炭专营市场24小时值守监管,制定值班表,登记专营市场每批次进煤的数量、产地、煤质;每批次售煤的方向、数量,做到“进煤知源,出煤知点”。监督专营市场只销售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产品,全方位落实防尘抑尘、堆场覆盖等环保措施,降低煤炭装卸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和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执行入炉煤炭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25%、热值大于4800大卡/公斤的煤质标准。做好电厂每批次入厂煤、入炉煤煤质记录。监督动力煤抽样过程,防止三大电厂出现使用劣质动力煤。对使用不合格动力煤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并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落实。

  另讯昨日,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发布8月份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中8月份兰州市空气质量较好,按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优良天数31天,优良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