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今日将迎新年首跌
作者:27发布时间:2015-01-12
新华社讯 进入新年,国际原油价格跌势不减。12日将迎来2015年国内汽、柴油价格调整的首个“窗口期”,市场预测,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新年首跌已无悬念。此次下调若成行,全国大部分省市93号汽油每升零售价格将在时隔5年多后再次步入“5元时代”。
截至目前,最新数据显示,1月8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负9.56%。据此测算,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下调350元左右。1月12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10个工作日。由于欧佩克国家仍拒绝减产,国际油价9日收盘继续走低,这使得调价窗口到来时国内汽柴油价格大幅下调的预期进一步明确。
会否再次遭遇消费税上调?
分析
2014年7月以来,在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跌的影响下,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也出现罕见的连跌局面。剔除2014年11月28日成品油价格因消费税上调抵消价格下调幅度而未作调整,此次将迎来油价调整的“十一连跌”。
不过,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12日两次成品油价格下调均“遭遇”消费税上调后,市场担心油价在进入“5元时代”这个关键价位前是否会再次遭遇消费税上调的“临门一脚”而落空?
我国汽柴油消费税的调整依据是2009年颁布施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条例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因此,只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上报国务院,经过国务院批准,就可以对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
油价下调无疑将有利于民生,但价格是调节消费行为的重要杠杆,在油价的“跌跌不休”中,一种新的担心开始上升:过低的能源价格,不利于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以及资源环境压力的缓解,并对正在推进的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造成困扰。从这个角度看,通过再度调整消费税调节消费行为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但中国消费税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才是最为有利的,收上来的消费税如何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向公众公开也应是必要的程序。
国际油价的下行已对中游炼化企业及终端零售环节产生巨大影响。根据中宇资讯的估算,2014年主营炼厂的平均炼油利润由770元/吨左右的高位大幅下挫60%左右至305元/吨左右;而地方炼厂生存更为困难,炼油已长期处于亏损局面。对于加油站来说,汽油还有部分盈利,但柴油盈利水平有限,正面临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