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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的新引擎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1970-01-01
探索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不仅符合世界能源“低碳化”的发展趋势,而且也与我国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是一致的。但同时,发展低碳经济、走低碳发展道路需要相当的额外成本和大规模采用低碳能源和技术。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必须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路子。

    一、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的必然选择

    在全球气候日益恶化的形势下,我国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一项战略选择,是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一)走不同于发达国家的低碳发展道路

    我国当前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未来相当长时期温室气体排放量仍会继续增长。发展是第一要务和目的,低碳是实现发展的途径和手段,也是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特征和标志。因此,我国对于低碳经济的认识更应该强调发展过程和途径,通过低碳能源技术的开发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减缓由于经济快速增长新增能源需求所引起的碳排放增长,以相对较低的碳排放水平,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节能减排、发展新能源的策略

    尽管中国的节能减排取得一些成效,但整体上效率不高,在节能减排特别是能源效率改进方面有很大空间,仍有很多潜力需要挖掘。能源效率的改进一方面可以节约成本,使老百姓消费品价格和企业生产成本降低;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包括温室气体在内的污染物的减排。鼓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既是对现有能源结构的调整,也是为应对单一能源结构带来的安全隐患。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是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

    二、发展低碳经济中的难点

    虽然发展低碳经济能够缓解我国面临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和保护资源环境,实现气候变化背景下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但目前发展低碳经济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

    (一)经济加速发展中的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与能源效率低的矛盾突出

    从能源的绝对拥有量看,我国是石化能源短缺的国家,虽然煤炭、石油的资源总量相对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偏低,其中,煤炭资源人均占有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0%左右,石油、天然气人均占有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7%和7.1%。而我国以煤炭为核心的能源需求结构,石油对外依存度的现状,决定了高碳能源结构在现在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很难改变。

    1978~2000年,中国能源消费平均增长率(3.82%)不到GDP平均增长率(9.52%)的一半。而自2001年后,中国能源消费需求大幅度增加,2003~2005年,能源消耗的增长速度更是超过了GDP增速,平均增速达到13.9%,经济增长表现为以较高的资源消耗为代价。

    (二)产业结构和工业结构重型化的趋势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2008年与2005年相比,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没有上升,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却由47.7%上升到48.6%。从工业内部结构看,高技术产业的比重还下降了2.1个百分点,高耗能工业的增速明显高于工业平均增速。虽然加大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使得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但实现的成果却被工业结构重型化抵消。近年来,更多地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各省市纷纷将发展能源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多的重化工业作为推动当地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并已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无序发展和重复建设的苗头,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构成巨大的挑战。

    (三)低碳经济整体技术研发能力有限与巨额研发资金投入需要之间存在矛盾

    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是中国经济由“高碳”向“低碳”转变的最大制约。以风电为例,风电多分布在偏远且网架相对薄弱地区,用电市场容量有限,调节手段和能力不足,在电量集中送出时,线路、变压器等电网设施经常出现过载,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电可靠性,加之一些运行管理水平较低的风电和小水电并入电网,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一定威胁。技术改造最大的困难是资金的高额投入,据测算,中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年需资金250亿美元,这对尚属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经济而言压力巨大

    (四)碳金融体系还不健全

    一是碳金融工具贫乏。发达国家围绕碳减排权,已经形成了碳交易货币,及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而目前国内参与碳交易的市场投资主体还不明确,国内金融机构对碳交易还比较陌生。二是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CDM机制项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很长,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我国本土的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另外,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三是缺乏统一的项目、行业环保指标标准。  

    (五)缺乏长期的、战略性的、持续的可再生能源商业化发展计划和行动方案

    由于可再生能源一次性投入较大,虽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但直接经济效益不高,现在还不具备与常规能源竞争的能力。从国外的经验看,凡可再生能源发展快的国家,都制定了强有力的激励政策。我国虽然在有关法律和法规中规定了支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内容,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有效的政策规定,加之我国投资体制的限制,操作和执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为此,制定具体有效的税收优惠、财政补助和低息贷款等技术经济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开发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对产业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三、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取向

    从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能减排的工作需求出发,结合国家的“发展规划”、“能源规划”、“循环经济规划”和“节能减排规划”等,加快制订低碳经济“国家方案”和行动路线图,建立低碳经济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国民经济规划中的引导指标,形成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发展低碳经济的总体思路与实施方案。

    (一)整合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制度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现阶段还不具备立刻停止对碳基能源、原材料使用的条件。因此,从增量上减缓对碳基能源、原材料的使用必然要引入循环经济制度,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把碳捕获、碳封存、碳替代、碳减量等技术环节充分融入循环经济模式,以资源循环利用为主攻方面,推进资源由单向开发向综合开发转型,促进现有支柱和优势产业的网络整合、技术联合、产业融合、优势聚合。建立完善产业群间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产业间有机衔接、分工协作、配套服务、资源梯级利用的循环布局,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为发展低碳经济奠定基础,逐步压缩“高碳化”产业存量。

    (二)改善“高碳经济发展模式”下的产业链条与产业结构

    缩短能源、汽车、钢铁、交通、化工、建材等高碳产业所引申出来的产业链条,把这些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低碳化”(或降低其创造的单位GDP的碳强度)应当成为现有产业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方向。调整高碳产业结构,逐步降低高碳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进产业和产品向利润曲线两端延伸:即向前端延伸,从生态设计入手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向后端延伸,形成品牌与销售网络,提高核心竞争力,最终使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逐步趋向低碳经济的标准。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大幅度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农林剩余物可综合利用作为饲料、肥料、菌类基料、工业原料和发电原料,减轻焚烧对城市和机场周边的环境污染;加快太阳能和沼气技术的推广普及,既增加农村能源供应,又改善农民的卫生状况,保障食品安全。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包括金融、保险、物流、旅游、教育、文化、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在内的现代服务业,是一个能耗低、污染小、就业机会多的低碳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在重视传统工业发展的同时,加快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地减轻中国GDP中的碳强度。

    (三)通过金融与财税制度创新来支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及其可能引致的新兴产业革命必须要有相应的低碳技术开发作为支撑。任何新兴技术的开发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作为低碳技术研发的主体——各类企业在技术研发进程中必然渴求得到来自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与来自政府部门的财税支持。这就亟须创新金融与财税制度,使这两类制度更加偏向于对研发与使用低碳技术的企业进行金融支持以及财政拨款支持、税收减免支持等,通过这样的金融、财税制度创新来规范新建企业的低碳技术标准、准入门槛,提高已有企业的低碳技术使用及研发水平,压缩高碳技术企业的规模与产能,尽快地从企业层面减少碳源增加碳汇,从而使这些低碳技术型企业真正成为低碳经济条件下所引致的新兴产业革命的“弄潮儿”,使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及其引致的新兴产业革命具备坚实的微观经济基础。

    (四)加强国际合作,研发形成低碳技术体系

    推动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温室气体的减排资金和技术。通过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新机制,引进、消化、吸收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参与制定行业能效与碳强度的国际标准、标杆;使我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低碳技术、设备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乃至领先水平。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研究提出我国低碳发展的技术路线图,促进高能效、低碳排放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建立节能和能效、洁净煤和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自然碳汇等多元化的低碳技术体系;加快对燃煤高效发电技术、CO2捕获与封存,高性能电力存储,超高效热力泵,氢的生成、运输和存储等技术研发,形成技术储备,为低碳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五)建立适合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法规体系

    建立绿色证书交易制度,它是建立在配额制度基础上的可再生能源交易制度,在绿色证书交易制度中,一个绿色证书被指定代表一定数量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当国家实行法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时,没有完成配额任务的企业需要向拥有绿色证书的企业购买绿色证书,以完成法定任务。制定和实行低碳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并经过清洁生产审计符合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低碳产品优先采购拉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制定和实行低碳财政税收融资等优惠政策,政府可依据已经制定的碳排放标准,对企业的碳排放进行实时的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符合碳排放标准的企业,在财政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能源法、清洁生产法等实施,着手制定气候变化法、工业节能条例等。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