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征集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以便确定项目的切实可行性和公众的支持与认同,现就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1、公示日期:2009年11月15日至2009年11月25日。
2、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接受广大公众的来信(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来访和来电,欢迎如实、客观地反映情况。
3、公众想更清楚了解项目的情况可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咨询,报告书简本自公布之日20天后向环评单位索取。
4、公示期间设立下列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锦州环境工程技术公司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三段2号,联系人:高智勇,
联系电话:0416-7195059,E-mail :jinzhouhuanbao@163.com
证书等级:乙级,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520号
建设单位:锦州兴和合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思然 ,联系电话:3200255
附:
一、项目概况
锦州兴和合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义县头台乡,总占地面积10250m2。年产钼铁1100 t。
二、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焙烧过程产生的粉尘和SO2,冶炼过程产生的粉尘、氟、氮氧化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没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绿化及抑尘;固体废物主要是炉渣、冶炼炉除尘系统收尘渣、破碎系统收尘渣,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他外卖,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噪声主要是破碎机及电炉配备的风机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范围85-90分贝。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小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借鉴同类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和SO2。粉尘使用尘降室+布袋收尘,二氧化硫使用双碱法制亚硫酸钙脱硫。均能满足排放标准。
原料石灰在储运过程中会有粉尘散逸,因此增加抑尘措施。在运输途中使用罐车或加盖苫布,在厂内要在库内贮存,不在室外散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与排放,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于厂区内利用,如绿化、抑尘等。
(3)噪声: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废渣部分回用,其他全部外卖,临时堆渣放置在库房,库房内做好地面硬化和防水。
四、综合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工艺设计科学,环保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满足国家清洁生产要求。影响预测显示,建设项目在各项环保措施运行正常的状况下,其产生的污染物可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大部分群众的支持。从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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