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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新措施服务“一带一路”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5-04-21

  税务总局20日公布10项新措施服务“一带一路”;“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税收服务措施推广至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并在此基础上再推出10项创新措施;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等税收服务新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涵盖了企业纳税的方方面面,将进一步提高税收透明度,提高办税效率,为企业构建公平的税收环境

  我国将充分利用双边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磋商机制,开通税务纠纷受理专门通道,避免对跨境纳税人双重征税。20日,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了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10项税收措施,同时还出台服务自贸区建设及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等“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郭晓林介绍,税务总局从“谈签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促发展、加强合作谋共赢”3个方面制定出台了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10项税收措施。

  在谈签协定维护权益方面,对尚未签署的,积极稳妥进行谈签;进一步加强涉税争议双边磋商,充分利用双边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磋商机制,开通税务纠纷受理专门通道,为跨境纳税人避免双重征税或税收损失尽力服好务。

  在改善服务促进发展方面,分国别发布“一带一路”国家税收指南,介绍有关国家税收政策,提示对外投资税收风险;分期分批为我国“走出去”企业开展税收协定专题培训及问题解答,帮助企业利用税收协定保护自身权益,防范税收风险;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席;合理引导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走出去”,提供重点投资国税收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在投资相对集中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走出去”企业进行税收协定和对外投资税收政策专题宣讲。

  在加强合作谋求共赢方面,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沟通机制,利用双边税收协定项下的情报交换机制和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项下的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机制,与“一带一路”国家相互提供税收信息,提高税收透明度,为企业构建公平的税收环境;推动多边税收合作;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为重点,为“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供培训等方面的援助。

  “我国推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势必有大量企业到海外进行投资,因此有必要加强沿线国家之间税收协调、避免对企业同一所得重复征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向《经济日报》记者表示。

  “一是进一步加大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力度。重点是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做好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对尚未签署的,积极稳妥进行谈签。二是进一步加强涉税争议双边磋商。充分利用双边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磋商机制,开通税务纠纷受理专门通道,为跨境纳税人避免双重征税或税收损失尽力服好务。”郭晓林说。

  为贯彻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税务总局将去年以来实施的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税收服务措施推广至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并在此基础上再推出10项创新措施,形成“办税一网通10+10”格局。

  郭晓林介绍,去年以来实施的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税收服务措施是指网上自动赋码、电子发票网上应用、网上自主办税、网上区域通办、网上直接认定、非居民税收网上管理、网上按季申报、网上审批备案、纳税信用网上评价和创新网上服务。

  新推出的10项措施的首条是“国地办税一窗化”。“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时只需向一个窗口提出申请,由国税局、地税局工作人员内部流转办结后一窗出件,实现‘一窗联办’国税局、地税局两家业务。”郭晓林说。

  实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纳税人在自贸区内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时不再提供纸质申报凭证和资料,税务机关根据海关等部门传输的电子数据和纳税人提供的税控数字证书签名电子数据,审核、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此外,税务机关将与银行建立税银征信信息共享机制,税务机关对银行信用级别高的纳税人给予办税便利,推动银行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给予融资便利,并逐步扩大与银行部门征信互动范围。

  税务总局宣布,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通过切实规范税务人,更好的服务纳税人。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全面梳理了税收征管的所有具体业务事项,对每一个业务事项的流程、环节、操作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税收管理行政行为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限定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郭晓林介绍,《规范》涵盖税收征管所有法律法规、税收征管所有业务事项、国地税所有各级机关。

  《规范》把涉税事项确定在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上,并对应每一节点提出统一的工作要求,每一征管业务事项体系完整、独立成项,尽量做到将抽象的法律规定整合为具体、可操作、标准化的征管实务。同时,减少表证单书,简化工作程序,做到精简、高效。

  “通过统一办税事项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要求、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规范税务机关履行职能,快速响应纳税人的办税要求和诉求,防止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郭晓林表示,同时,合理设计征管业务必经的办理环节和工作职责,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简政放权需要靠流程去约束,制定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以标准化的流程,约束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防止寻租现象的产生,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张斌说。

  本报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今天通报,今年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27121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3.4%,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增长4%;第三产业税收占比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出口退税同比增长20.2%。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王陆进表示,一季度税收收入增速放缓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经济增速放缓,二是减税规模扩大。

  从产业结构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2.3%和3.9%,第三产业税收增幅高于第二产业1.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为53.7%,比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

  从行业结构看,得益于“营改增”等政策效应的不断显现,服务业税收普遍增长较快,除金融业税收增长33.4%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2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增长14.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税收增长10.4%。工业税收中高新技术和装备工业税收呈现亮点,如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税收增长10.7%。

  “一季度税收收入数据反映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持续见效,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措施正在持续发力。”王陆进说。

  此外,今年以来,作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税务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出口退税工作,加快办理出口退税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季度,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3330亿元,同比增长20.2%,有力地支持了外贸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