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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口岸首次对不合格进口煤炭作出退运处理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5-05-13

  据广西检验检疫局日前通报,东兴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于4月30日将检出环保项目氟不合格的1200吨进口煤炭依法退运出境。这是广西口岸首次对不合格进口煤炭作出退运处理。

  据介绍,这批进口煤炭来自越南,属无烟煤,重量1200吨,货值近10万美元。经口岸检验检疫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批无烟煤环保项目氟含量超出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氟的指标要求。东兴检验检疫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批进口无烟煤做出退运处理决定。

  据了解,《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后,广西检验检疫局要求各口岸分支机构严格执行,加强对进口煤炭的检验检疫监管,防止不合格进口煤炭入境,切实有效维护国家环境和生态安全。今年一季度,广西共检验进口煤炭100批、543万吨、3.54亿美元,对检出不合格的批次,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均依法做出了相关处理。

  广西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煤炭进口商和使用企业,在进口合同中应该注明“办法”规定的指标要求、拒收条款、退货责任条款,对质量低劣的国外煤炭慎重签订进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