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等七部委今日公布了第二批通过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验收的名单,天津市、甘肃省及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鞍本钢铁集团等67家单位榜上有名,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未能通过验收。
据悉,通过试点验收的单位,可继续享受试点单位在投资、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并将在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未通过试点验收的单位,不再享受试点单位的相关政策,不得再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名义开展工作,公告印发后的两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循环经济领域的相关示范试点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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