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议案称,方大特钢将向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方大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下简称“沈阳炼焦”)100%股权,以200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此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人民币119600万元。
方大特钢此次拟向方大集团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4323.35万股,发行价格为8.35元/股。以此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方大集团拥有公司的权益比例将由68.48%上升到73.94%。
沈阳炼焦注册资本10013.59万元,是沈阳市唯一的人工煤气气源生产企业。具有年生产焦炭45万吨、煤气1.9亿立方米、焦油19500吨、硫酸铵5000吨,粗苯5000吨的能力。
2010年整体搬迁完成后,将达到年产焦炭98万吨、煤气2.1亿立方米、焦油50,000吨、硫酸铵13000吨、粗苯13000吨的能力。
辽宁方大集团承诺沈阳炼焦2010年度、2011年度及2012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008万元、15401万元和17508万元,沈阳炼焦在承诺期间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将由辽宁方大集团以足额的现金补偿给本公司。
来源:21世纪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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