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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5-07-03

  日前,国务院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作出全面部署。为此,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学者。

  “虽然近年来财政部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导致存量资金‘沉淀化’、资金使用‘碎片化’,严重制约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说。

  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化零为整,变“死钱”为“活钱”,投入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为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

  《方案》提出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10条主要措施,包括推进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推进重点科目资金统筹使用、推进部门资金统筹使用、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协调、推进跨年度预算统筹协调、推进规范各类收入及其统筹使用等。“《方案》立足打破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制度弊端,不但针对存量资金,也针对新增资金,是一次制度上的变革和政府宏观调控方式的创新。”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总体而言,《方案》在国办文件的基础上,从形成财政存量资金的原因入手,标本兼治,既着眼于盘活已有财政存量资金,又着力于避免形成新的财政存量资金。”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表示。

  在预算编制方面,《方案》提出了不少新措施。“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预算执行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够,把资金争取下来后又不着急使用。《方案》将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有利于促进地方和部门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白景明说。

  在预算执行方面,《方案》中也有新动作。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刘尚希认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前提是事权统筹。“统筹不是简单地把资金统一集中,而是从支出角度考虑如何使用才能达到绩效最优。所以,事情首先要统筹,资金跟着事情走。不同的预算干同样的事情,会不协调,也会浪费。”

  此前,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现行政府预算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在此基础上,《方案》又迈出了一大步,具体规定:“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未列入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收入项目,除国务院批准的个别事项外,三年内逐步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

  “《方案》不仅扩大并明确了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范围,还明确了时间表,除2016年已明确转列的5项基金外,其余也应在3年内转列。”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说,“《方案》相关规定更为量化,也更具可操作性和约束力。另外,明确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也有利于避免重复列收列支。”

  此外,《方案》加大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规定2016年调入比例达到19%,并逐年提高调入比例;还明确“三年内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

  “《方案》的最大亮点在于预算统筹。目前,统收统支、专款专用的情形较多,这就难免造成一个池子的资金多到用不完、又不能拿到另外一个池子使用的局面,使资金闲置浪费。”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记者。

  目前,法定挂钩事项支出预算刚性增长,资金闲置量大、不能及时发挥效益,区域间也极不平衡。针对这个问题,《方案》提出“推动尽快修订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

  “法定支出保障了国家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加快发展的预算支持,实施中却产生诸多弊端。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应该推动尽快修改立法。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涉及很多体制、机制上的重大问题,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大力推进,实现改革目标。”刘尚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