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全文:
关于在税收改革中研究新老企业区别政策的建议
税收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不仅能够调节产业结构、供应和需求、生产和消费,而且能够调节企业间的利润水平,也是解决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新老企业责任不一、并存发展的时期,新老企业虽然处于共同的市场环境中,但责任和负担都差别很大。新企业一般没有负担,而老企业往往人员多、负担重,而且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责任。以同煤集团为例:供养了20万员工70万员工家属,每年负担办社会费用约25亿元,特别是在企业发展的同时还要解决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就业、参与地方建设等大量的社会责任,在同等的税负条件下,与新企业相比国有老企业的压力更大,承担的责任更重。
建议:充分考虑老企业社会责任重等因素,研究建立新老企业有差别的税收政策,对就业人员达到相当规模的老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者先征后返,营造更加和谐公平的竞争环境。
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优先保障急需接替的。
来源:网易财经
老煤炭企业的建议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对煤炭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对于从源头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型国有老煤炭企业在保护煤炭资源、稳定供给上,一直发挥着骨干带动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老煤炭大集团经过多年的大规模开发,普遍存在资源接替紧张的状况。同煤集团尤为突出,经过60年的大规模开采,已有6个矿破产,再加上8个矿资源枯竭,资源接替已迫在眉睫,而且企业有员工20万,利润微薄,资金十分紧张,扩充资源十分困难。
国有大型煤炭老企业有着几十年的开采经验、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确保国有老煤炭大集团接替资源接续,不仅是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矿工生产生活的基础,也是提高产业集中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条件,更是加快推动传统能源行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节能减排、实现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的积极探索和有效手段。
建议:一是明确政策,国家规划矿区内的规划井田由资源接替紧张、包袱重、社会贡献大的老煤炭企业进行开发。
二是优先配置,非国家规划矿区内的井田要优先配置给资源接替紧张的国有老煤炭大集团统筹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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