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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确定今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作者:25发布时间:2015-08-13

  山西省出台并实施《山西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削减4.5%。我省自定两项主要污染物:烟尘排放总量同比削减0.5%,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同比削减0.5%。

  根据《山西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山西省将通过强化重点领域减排、加大结构减排、强化源头控制等措施来完成今年减排目标。

  强化工业污染源对标改造。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提标改造、钢铁烧结脱硫设施改造措施,加快推进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力争实施1000万千瓦左右改造任务,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较2010年分别下降50%。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123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容提质、中水回用等工程建设,新增配套管网800公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回用率达到20%以上。同时今年将建成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朔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朔州市平鲁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城镇污水处理责任书项目。

  加强农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部采取干清粪和雨污分流方式,实现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去除率分别不低于90%、70%;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养殖企业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年底前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要达到100%;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100%。

  抓好机动车污染减排。严格执行《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对2015年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依规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标信息实现市、省、国家三级联网,发标率达到80%以上。